济宁至曲阜快速路(兼一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双院制咨询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济宁至曲阜快速路(兼一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双院制咨询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E3708010374005618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3-370800-04-01-967224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公用济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双院制咨询一标段负责工程勘察现场监理、勘察成果咨询(含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及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全部勘察工作);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结构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夜景亮化工程、综合监控工程等所有内容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双院制咨询、设计变更咨询;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限价的审核。 | |||||||||
建设地点 | 高新区、兖州区、曲阜市境内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2年4月18日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未将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企业及人员证件业绩扫描件设置模块”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投标人证件及业绩的提交”及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 | |||||||||
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评标评分 | 96.4 | 81.943 | 80.073 | |||||||||
企业资质等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8080000 | 7460000 | 8350000 | |||||||||
质量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审查合格,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审查合格。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复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审查合格,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审查合格。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复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审查合格,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审查合格。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复 | |||||||||
双院制咨询周期 | 15日历天 | 15日历天 | 15日历天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练象平 | 项目负责人 | 道路与铁道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 035894 | ||||||||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林国涛 | 项目负责人 | 公路与桥梁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 1191079 | ||||||||
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罗建晖 | 项目负责人 | 道路交通设计规划和咨询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 10W5460090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2年4月18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第二开标室。评标于2022年4月18日11:00至2022年4月18日16:40 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2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廖霞,联系电话:13954700169 | ||||||||||||
其他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