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长江水厂(一期)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 E3708010374005277001 | |||
招 标 人 | 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济宁市长江水厂(一期)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 |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含净水厂工程、厂外配套电力外线、规划及景观绿化、构(建)筑物内外精装修设计等)、BIM设计服务及技术应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材料设备采购、设备调试、调试运行、竣工试验、操作指导培训、工程(项目)相关技术检验(检测)等,以上内容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联合体牵头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长江水厂位于高新区接庄街道,京杭路南侧,德源路延长线东侧 | |||
代理机构 |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和高级工程师资格。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满足此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设计、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9、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收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 |||
资格预审方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资格预审不通过申请人名单 | 不通过申请人 | 不通过申请人联合体单位 | 预审结论 | 原因 |
山东省城建设计院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相关资料原件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包装 |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巴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相关资料原件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包装 | |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华圣瑞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资格审查未通过 | |
公示时间 | 自2019年7月25日~2019年7月29日 | |||
监督电话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7-7817171 |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537-7817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