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全称):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监理人(全称):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济宁高新区孟子大道(如意大桥-康泰路)大修工程(监理); 2. 工程地点:济宁高新区,西起如意洸府河大桥,东至康泰路 ; 3.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济宁高新区孟子大道(如意大桥-康泰路)大修工程(监理),西起如意洸府河大桥,东至康泰路,全长约3860m,该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对全路段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面进行铣刨罩面,部分路段路基处理,路缘石更换及维修,交通标线设计,检查井及雨水口维修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1937.44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张映旭 ,身份证号码:37080219750713393X,注册号: 37000098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贰拾柒万陆仟元整(¥276000元)。 包括: 1. 监理酬金:贰拾柒万陆仟元整。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监理期限:
自2021年07月20日始,至2021年09月20日止。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1 年 07 月 19 日。 2. 订立地点: 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3.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三份,济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持一份,正副本具有同行效力。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济宁市洸河路新闻大厦11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721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0537-231152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本合同签订于:2021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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