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明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惠企政策,不断完善采购流程,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降低投标成本,助力企业减负降费
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等费用,最大限度的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采用高效便捷的“不见面开标系统”,实现投标企业“零跑腿”。投标企业线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标书,不见面开标线上解密,实时观看开标情况,足不出户便可完成项目的投标过程。以上举措的推行实施,大幅度降低了投标企业的投标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落实惠企政策,激发市场活力
严格执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放宽政府采购活动准入条件。高新区严格按照该通知要求,杜绝其罗列的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禁止行为,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门槛,提高其参与积极性。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预留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工程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提高价格优惠评审,将对小微企业价格优惠评审比例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0%—20%。
简化投标资料,提升采购效率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济财采【2022】14号文件要求,凡参加我区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只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无需出具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仅凭供应商提供企业自行承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便可享受的价格折扣评审优惠。
下一步,区中心将进一步落实各项惠企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见效,助力企业以更便捷、更高效的方式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持续营造我区公平公正、简易便捷、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