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新体校建设项目外装饰工程(二次)
变更澄清公告
济宁市新体校建设项目外装饰工程(二次)(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497001)于2021年7月14日发布了二次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澄清公告,更正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附件评分标准(二)资信标评分标准如下
项目 | 满分 | 评分标准 | |
投标人资质(满分 2分) |
投标人资质 |
2 | 投标人为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一级(有效期内的))资质的企业(招标工程要求的最低资质标准)资质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投标人的资质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满分3分) |
项目管理班子 |
1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附录要求的最低标准的,得1分。 不符合最低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项目负责人 | 0.5 | 项目负责人是相关专业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0.5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0.5 | 项目技术负责人是相关专业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0.5分。 | |
项目技术人员 | 1 | (1)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0.5分。 (2)造价人员是注册造价师或高级造价员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0.5分。 | |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满分2分) | 企业类似业绩(满分2分) | 2 | 企业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获得奖项 (满分3分) | 质量奖(满分3分) | 3 | 企业获得质量奖项的工程,地市级每项得0.5分,省级及以上每项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同一工程不重复计分) |
投标人信用评价(满分5分) | 投标人信用评价 | 5 |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各合格投标单位信用分值/合格投标单位中最高信用分值)×5分。各投标单位信用分值以“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的信用得分为准。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中信用分值最高的投 标单位计算得分,以开标日前20天分值为准。(由评标委员根据 评标系统查询的“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信用分值计算得分) |
合计 | 15 |
现变更为:
项目 | 满分 | 评分标准 | |
投标人资质(满分 1分) |
投标人资质 |
1 | 投标人为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一级(有效期内的))资质的企业(招标工程要求的最低资质标准)资质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投标人的资质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满分3分) |
项目管理班子 |
1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附录要求的最低标准的,得1分。 不符合最低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项目负责人 | 0.5 | 项目负责人是相关专业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 .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0.5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0.5 | 项目技术负责人是相关专业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0.5分。 | |
项目技术人员 | 1 | (1)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得0 .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0.5分。 (2)造价人员是注册造价师或高级造价员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0.5分。 | |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满分2分) | 企业类似业绩(满分2分) | 2 | 企业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获得奖项 (满分3分) | 质量奖(满分1.5分) | 1.5 | 企业获得质量奖项的工程,地市级每项得0.5分,省级及以上每项得1.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同一工程不重复计分) |
安全奖(满分1.5分) |
1.5 | 企业获得安全奖项的工程,地市级每项得0.5分,省级及以上每项得1.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同一工程不重复计分) | |
投标人信用评价(满分6分) | 投标人信用评价 | 6 |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各合格投标单位信用分值/合格投标单位中最高信用分值)×6分。各投标单位信用分值以“济宁市建筑市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的信用得分为准。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中信用分值最高的投 标单位计算得分,以开标日前20天分值为准。(由评标委员根据 评标系统查询的“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信用分值计算得分) |
合计 | 15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附件评分标准(三)商务标评分标准如下
措施项目报价 | 5 | 各有效投标人的措施项目报价与评标基准价C2值相等的,得基本分5分,每高出C2值1%时(商值),在基本分基础上减0.5分,每低于C2值1%(商值),在基本分基础上减0.3分,减完为止。 措施项目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的70%,否则按极端报价处理,不参与计算平均值,且措施费得分为0。 (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措施项目报价得分(高于C2值) = 5-(措施项目报价-C2)/C2*10 0*0.5; 措施项目报价得分(低于C2值) = 5+(措施项目报价-C2)/C2*10 0*0.3 |
现变更为:
措施项目报价 | 5 | 各有效投标人的措施项目报价与评标基准价C2值相等的,得基本分5分,每高出C2值1%时(商值),在基本分基础上减0.5分,每低于C2值1%(商值),在基本分基础上减0.3分,减完为止。 (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措施项目报价得分(高于C2值) = 5-(措施项目报价-C2)/C2*10 0*0.5; 措施项目报价得分(低于C2值) = 5+(措施项目报价-C2)/C2*10 0*0.3 |
其他
经分析本项目所用主材价格在第一次招标发布期间价格涨幅较大,经济宁市财政局评审,现将招标控制价调整为21731730.09元。
本变更澄清公告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jnggzy.jnzbtb.cn/JiNi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山东永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