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子河黑臭水体治理绿化施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苇子河黑臭水体治理绿化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080001”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5.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变更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目录”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标准;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变更为: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四、施工组织设计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材料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济宁市任城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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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苇子河.pdf | ||
2 | .zip | 苇子河图纸.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