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济宁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国那里灌区)EPC项目 合同编号:E3708010374005436001 发包人:梁山民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山东水总有限公司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时间: 2020年10月19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梁山民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全称,联合体成员一)山东水总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全称,联合体成员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 济宁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国那里灌区)EPC 项目 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济宁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国那里灌区)EPC 项目 标段名称:二标段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E3708010374005436001001 工程内容及规模:渠道工程、建筑物工程、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等; 规模为:中型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 工程承包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所在地相关管理规定、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使本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及满足发包人正常使用功能要求所需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3、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书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整体移交,保修等。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来源: 自有 。 三、主要日期 各项工期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但不得突破招标时要求的总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主体完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2020年11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必须满足获得泰山杯的设计要求,通过消防审查并积极配合消防验收,满足绿色建筑二级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质量目标:合格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包括: 1、设计费:1807260元; 最终施工图总建筑面积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2、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4% ;建安工程费经招标人及县财政局财政评审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建安工程合同价。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 八、其他 1、合同订立时间: 2020 年 10 月 19 日 2、合同订立地点:济宁市梁山县 3、本合同 12 份,双方各执 6 份,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各持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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