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陈垓灌区、国那里灌区EPC 质量检测项目一标段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书 合同编号:E3708010374005436005
委 托 人 :梁山民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质量检测人: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签订时间:2020年10月19日 签订地点:济宁市梁山县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书 委 托人:梁山民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质量检测人: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合同编号:E3708010374005436005合同名称:济宁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陈垓灌区、国那里灌区EPC 质量检测项目一标段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梁山民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质检人)提供济宁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陈垓灌区、国那里灌区EPC 质量检测项目一标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济宁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陈垓灌区、国那里灌区EPC 质量检测项目 2、建设地点:济宁市梁山县 3、工程等别(级): 中型 4、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27354.38 万元 5、工期: 2 个月 二、质量检测范围: 1、质量检测项目名称:济宁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陈垓灌区、国那里灌区EPC 质量检测项目一标段 2、质量检测项目内容:对济宁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施工、材料和采购等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质量检测项目投资:24376.38 万元 4、质量检测阶段:同(施工期) 三、质量检测服务内容、期限: 1、质量检测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质量检测服务期限:同(施工期) 3、项目负责人:杜滨 四、质量检测服务酬金 质量检测正常服务酬金为人民币: ¥722000.00元 (大写)柒拾贰万贰仟元,由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质检人支付。 五、质量检测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质量检测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质量检测大纲; 7、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拾份,委托人执伍份,质检人执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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