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济宁市市政工程处
承包人(全称): 济宁震烨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0 年创城市直管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罩面工程(施工)一标段。
2.工程地点:济宁市城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济审政投【2020】60 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6.工程承包范围:
(1)招标文件内工程量清单、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2)保证与监理单位及工程周边居民的配合。
(3)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按招标图纸、技术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所明示或虽无明示但按行业、市场常规应当理解的责任与义务,也均有承包人承担。
(4)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承包人工程范围及材料供应方式。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
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壹万伍仟陆佰零柒元零角柒分) (¥:6615607.07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零陆佰贰拾元贰角捌分) (¥:320620.28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张秀莲 注册证书编号: 鲁208121306268
六、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姓名: 王洪珍 证书编号(C 证): 鲁建安C(2018)0800956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八、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0 年7月28日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济宁市市政工程处 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10 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济宁震烨工程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76575407-4
地 址: 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中心闸南路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720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李勇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刘福霞
电 话: 电 话: 0537-2409678
传 真: 传 真: 0537-2405588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13515479290@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宁市任城支行
账 号: 账 号:160800050902216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