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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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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发包方名称: 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承包方名称: 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 人民币:1980000.000000
签约时间: 2020/7/24 9:30:00
合同期限: 2
备注:
合同名称: 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发包方名称: 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承包方名称: 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 人民币:1980000.000000
签约时间: 2020/7/24 9:30:00
合同期限: 2
备注:
合同名称: 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发包方名称: 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承包方名称: 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 人民币:1980000.000000
签约时间: 2020/7/24 9:30:00
合同期限: 2
备注:
合同名称: 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发包方名称: 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承包方名称: 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 人民币:1980000.000000
签约时间: 2020/7/24 9:30:00
合同期限: 2
备注:
合同名称: 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发包方名称: 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承包方名称: 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 人民币:1980000.000000
签约时间: 2020/7/24 9:30:00
合同期限: 2
备注:
合同名称: 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发包方名称: 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承包方名称: 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 人民币:1980000.000000
签约时间: 2020/7/24 9:30:00
合同期限: 2
备注:


委托人(全称):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济宁太白湖新城大学科技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2. 工程地点:位于济宁太白湖新区,荷花路西、北湖西路南。

3.工程规模:建设用地面积39973平方米(3.9973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2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8.8万平方米,地下约3.2万平方米(具体以批准的规划文件为准)。

4.监理合同范围:包含该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即前期现场三通一平、总包、分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建设单位指令等所包含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工作、土方工程、地基基础与主体工程、安装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屋面及装饰装修工程(含精装修)、小区综合管网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弱电管线、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化粪池、自来水管网、水泵房、消防给水管网、热力管网、供电管网、电缆沟及分支箱基础工程、燃气管网、电信管网及管网附属工程等)、小区道路、运动场地、幕墙园林景观铺装、照明及喷灌、智能化、亮化围墙、标识标志大门、门卫及配套工程以及小区其他配套设施等监督管理及协调工作,未详尽监理范围详见该项目的施工图纸。监理服务范围直至达到整体项目正常交付使用标准。

其中

工程质量要求:设计施工图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过发包人人同意认可后方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合格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至少一栋单体工程确保“泰山杯”。(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分别按照合同价的1.5%1.0%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用于工程创优。仅计取最高奖项且不重复计取)

工程安全要求:确保获得“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分别按照合同价的1.5%1.0%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用于工程创优。仅计取最高奖项且不重复计取)

获得多个奖项时,优质优价费用按可计列的最高等次计算,不重复计列。    

如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目标(即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至少一栋单体工程确保“泰山杯”),发包人有权扣减监理总价款的百分之一;如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安全标准目标(即确保获得“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发包人有权扣减监理总价款的百分之一。”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具体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合同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和图纸;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晶红,注册号:37017623

四、签约酬金

1.签约酬金(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00不含税合同价款为:¥1867924.53

  1.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单价16.49元/平方米监理拨付款基数根据实际监理总价款。其中

    单价(含税)(单位:元/平方米)=中标价款(¥1980000.00)÷总建筑

    面积(120051平方米);

    实际监理总价款根据本合同约定单价乘以经发包人认可后的本项目施工图纸总建筑面积计算,其中施工图纸建筑面积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计算;

  2. 本合同约定单价不因合同工期、图纸变更、建筑面积变化等变动。

  3. 付款方式:车库结构封顶,付至合同价款的10%;所有工程的主体封顶后

付至合同价款的3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技术资料备案、最终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留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等问题30日内无息付清。每次付款前,监理人需向委托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款前,监理人或监理人在太白湖新区成立的分(子)公司,须提供太白湖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税票,否则不予支付。

五、期限

1. 监理期限: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保修结束为止。其中工程施工工期、保修期限以施工合同为准。

六、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七、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2020 7  24

2. 订立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 

3. 本合同一式1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8份,监理人执4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       住所:济宁市河路22号新闻大厦

假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14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济宁儒商村镇银行安居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宁高新   

支行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号:615010201421004733       账号:15498101040009628

电话:0537-3237983             电话:0537-265339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njsj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