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济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和风险分级项目C包变更及开标公告

济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和风险分级项目C包变更及开标公告

变更及开标公告

一、采购人:济宁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济宁市琵琶山路30号(济宁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37-2317716(济宁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海能国际C座2103室

联系方式:15064792850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和风险分级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800201902000697(省网)/SZBM-2019-G0065(市网)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月14日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一)济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A、B包)技术要求(人员、设施配备技术要求)

成立联合体的样品分析机构应具备以下能力:

4、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含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土壤类(土壤、环境、园林、地球化学类)专业技术人员、钻工(钻探类)专业技术人员10人以上,按要求派员参加国家和省级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开展内部培训,确保覆盖全部参与人员。

(二)济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采样调查及分析C包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35分

3、具有省或市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与风险筛查纠偏经历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需提供服务合同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项目经历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需提供服务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55分

(三)原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4日 09时30分

变更为:

(一)济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A、B包)技术要求(人员、设施配备技术要求)

成立联合体的样品分析机构应具备以下能力:

4、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含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作强制要求)、土壤类(土壤、环境、园林、地球化学类)专业技术人员、钻工(钻探类)专业技术人员(不作强制要求)10人以上,按要求派员参加国家和省级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开展内部培训,确保覆盖全部参与人员。

(二)济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采样调查及分析C包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40分

3、具有省或市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与风险筛查纠偏经历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服务合同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项目经历的,每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服务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50分

(三)现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0日09 时30分

(四)本项目通过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组织开标,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济宁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组织开标,取消现场开标,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现场。

2、关于投标文件、企业及人员证件业绩提交的问题。

1)供应商需按原招标文件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供应商通过加密上传的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的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否认。

2)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仅由中标人按照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内容的纸质投标文件。原招标文件中关于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签字或盖章要求等涉及纸质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均理解为对中标人在中标后所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3、网上不见面开标程序

1)开标前准备。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需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系统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投标无效,将无法参加项目后续开评标程序。

2)开标时间到达后,公布供应商名单。

3)解密投标文件。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15分钟内,供应商通过系统自行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其撤销其投标文件。

4)公布唱标单。供应商可通过系统查看各供应商投标报价等唱标单内容。

5)由供应商确认开标记录。

6)开标会议结束。

4、关于评标工作的问题。

1)招标人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文的相关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

2)供应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等信息将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系统完成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等工作。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济宁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发送通知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评标委员会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本招标文件中的否决其投标、废标等否决投标统称无效标)决定前,以及企业及人员业绩、获奖、信誉等客观评分情况,将通过不见面系统告知当事供应商。供应商应在开评标期间全程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系统发出告知通知后按主持人要求的时限及时进行回复确认,如届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则视为其认可该评审结果。

5、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项目开标方式使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需各供应商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数字证书USBKey或者叫CA)进行解密各自的投标文件。还未办理USBKey的供应商,请尽快使用自己的账户登录系统,在“交易主体信息”栏目中选择“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进行在线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537-6050123转6。

2)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济宁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开评标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内容均视为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请供应商务必使用高速畅通的网络,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体要求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6)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置或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费用取消,不再收取。

8)原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以上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进行调整。原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9)本公告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020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