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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审计服务供应商采购入库项目变更公告

济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审计服务

供应商采购入库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济宁市财政局

联系人:刘浩                联系方式:0537-2606108             

联系地址:济宁市吴泰闸东路75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徐飞    联系电话:13287289700

联系地址:济宁市金宇路47号置城国际C9902

三、项目名称:济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审计服务供应商采购入库项目

四、项目编号:SDGP370800201802000063(省网)

SZBM-2018-G0045(市网)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1024

六、变更事项如下:

(一)原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12、投标人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承担本项目的项目小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小组成员不得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小组成员均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事务所给其交纳社保的证明)。

现变更为: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承担本项目的项目小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小组成员不得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小组成员均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事务所给其交纳社保的证明)。

(二)原招标文件第23页评标办法2、投标人业绩中201611日至今从事过山东省地级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审计项目,且审计报告真实、完整、有效。从事项目数量1-10项的,每增加一项得1分,≤10项时最高得10分;11-50项(含)得16分,51-100项(含)得24分,101-150项(含)得32分,大于150项得41分。(业绩以山东省地级市财政部门或其分管科室出具的业绩证明原件为准,需提供所有业绩项目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原件、审计报告原件)

现变更为:

201611日至今从事过山东省地级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审计项目,且审计报告真实、完整、有效。从事项目数量1-10项的,每增加一项得1分,≤10项时最高得10分;11-50项(含)得16分,51-100项(含)得24分,101-150项(含)得32分,大于150项得41分。(业绩以山东省地级市财政部门或其分管科室出具的业绩证明原件为准,需提供所有业绩项目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原件、审计报告原件和业绩证明原件)

(三)原报名截止时间:20181031

现变更为:

报名截止时间:2018115

七、本变更公告一经发布,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01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