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定点检验机构采购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定点检验机构采购 |
二、采购项目编号:SZBM-2018-G0015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7月19日 |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2018年8月9日 |
五、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4、评分细则作相应调整。详见附件评分标准。 2、原内容:开标时间:2018年8月9日09:30(北京时间); 修改为:开标时间:2018年8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3、原内容: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为:2018年 8月 9日09:00(北京时间); 修改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为:2018年8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其他事项不变。 |
六、联系方式 |
1.采购人:济宁市农业局 |
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3号 |
联系人:李猛 |
联系方式:0537-2967377 |
2.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B座南区2层 |
联系人:姬登峰 |
联系方式:13675373694 |
附件
项目 | 评审 要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投标 报价 15分 | 折扣率 | 10分 | 投标人在市场参考价格的基础上,可提供总体优惠折扣率,折扣率最高的为评标基准值A,其折扣率分为满分(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折扣率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折扣率分=(投标折扣率/评标基准值 A)×10%×100,本项最多得10分。 注:折扣率=(参考价-折扣后报价)/参考价×100% (比如按参考价的90%折扣,即折扣率为10%) 超过招标文件中《参考价格表》中的参考价格的为无效投标。 |
加价后折扣率 | 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加价后折扣率最高的为评标基准值B,其加价后折扣率分为满分(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加价后折扣率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加价后折扣率分=(投标加价后折扣率/评标基准值B)×5%×100。 | |
硬件设备情况 | 13分 | 1.实验室必须具备承担多项目多频次检测任务所需的仪器设备。同时具备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HPLC(高效液相色谱仪)、GC(气相色谱仪)得6分,缺失任何一项不得分;每增加一台/套加1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高9分。 2. 具备IC(离子色谱仪)、UV(紫外分光光度计)、AFS(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AAS(原子吸收光谱仪)设备(或同功能设备)。每台/套得1分,同种设备不可重复加分,本项最高得4分。 备注:须提供相关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功能、序列号以及在本检测机构使用时的全景照片,并提供有效期内仪器鉴定/校准证书原件。 | |
实验室条件 | 16分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检验实验室,且面积大于等于600平方米,600(含)-800平方米得2分,800(含)-1200平方米得4分,1200(含)-1800平方米得6分,1800(含)-2600平方米以上得8分,本项最高得8分。 2、为便于开展应急抽检、现场核查、能力比对、异议复核等工作,其中实验室所在地以济宁市政府为中心100公里(含)内的得8分;办事处所在地以济宁市政府为中心100公里(含)内的得3分,超出100公里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实验室场地所在地以资质认定证书原件为准。 实验室面积以实验室场地的所有权证明原件为准(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由所在地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原件为准,办事处所在地以办事处租赁合同原件(包括被租赁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为准,否则不得分。 | |
制度建设情况 | 6分 | 由评委审核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根据以下标准按优、良、一般三个等级进行打分: 优【6分】:投标人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健全,组织分工明确,有完备的管理措施和管理人员,有突出的制度建设方面的优势。 良【4分】:投标人的管理制度较健全,组织分工较明确,人员配备较合理,能够较好的满足检验需求。 一般【2分】:投标人的管理制度、内部管理规范、组织分工、管理机构配备水平一般,仅能基本满足检验需求。 无不得分。 | |
专业技术人员 | 20分 | 相关要求: 1、由评委审核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根据以下标准按优、良、一般三个等级进行打分。 优【12分】:投标人所拥有1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包含第12人)从业时间长、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在技术人员方面有突出的优势。 良【9分】:投标人所拥有7-11名专业技术人员有较丰富的专业经验,在技术人员方面能很好地满足检验的需要。 一般【5分】:投标人所拥有4-6名专业技术人员能基本满足检验的要求。 2、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加2分,最高得2分; 3、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加2分,最高得2分; 4、检验技术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有1人加1分,最高得4分。 (以上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及职称证和技术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或出具的证明材料,无不得分。) | |
服务方案及承诺 | 30分 | 1.每期任务能够提供采样人员和采样工具(提供本单位采样车辆、采样工具、冷藏运输工具的证明材料),每提供1组得1分,最多得3分,无不得分;提供样品运输、交接服务,采样完成后5日内汇总出样品采集情况统计表并及时报送抽检组织部门,满足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无不得分; 2.能够按照招标人的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检测任务,检验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较高风险问题的24小时内将问题或有关情况报告被抽样组织部门,得3分,无不得分; 3.按照《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样品检测,检测工作结束后,5日内汇总检测结果统计报表,报抽检组织部门,并结合实际工作和检验情况开展研判和分析,形成相关分析报告,7日内报抽检组织部门,得3分,无不得分; 4.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能够为招标人提供预警信息服务,得3分,无不得分; 5.能够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发送检测报告,得3分,无不得分; 6.严格遵守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得3分,无不得分; 7.能够按照招标人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有关工作制度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得2分,无不得分; 8.明确技术服务工作流程,流程设置合理,承诺与招标单位及相关单位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沟通机制,得3分,无不得分; 9.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应急方案,且方案流程清晰、合理,得4分,无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