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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拟增资额

拟增资比例

挂牌时间

ZLCQ220005

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4997万元

24.05

2022-01-25至2022-03-24

一、增资方承诺

我单位申请将(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代码:ZLCQ220005)在贵中心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我单位已委托贵中心会员单位山东鑫汇银通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挂牌申请。

为保证增资进场交易行为的正常进行,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并保证:标的企业产权权属清晰、没有争议、不存在任何法律问题。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增资进场交易项目若存在法律问题,我单位对此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济宁高新区同济路中段(高新区市政工程处院内)

法定代表人

周旋

注册资本

3000万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供电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标的企业

产权构成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济宁新高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9,700,000

99%

济宁新城自来水有限公司

300,000

1%

增资方案及批准情况

增资方案

基本内容

拟新增注册资本95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4.05%,增资额不低于4997万元,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济宁新高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5.19%,原股东济宁新城自来水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76%,新引进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为24.05%。

批准单位

济宁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批复内容

同意定向发行股票融资相关事宜。

是否属于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

标的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标的企业审计情况

中介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基准日

2021年630

财务报表

  

金额:万元

资产负债表

流动资产

29,598.75

长期投资

1,633.1

固定资产

15,903.6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706.7

资产合计

51,193.3

流动负债

39,010.8

长期负债

0

负债合计

41,616.25

所有者权益

9,577.04

利润表

业务收入

12,358.67

营业利润

771.21

加:投资收益

0

营业外收支净额

0

利润总额

771.84

减:所得税

118.75

净利润

653.1

重大事项披露

1、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证券简称:高新公用,证券代码:873133 。

2、重大事项详见大华审字[2021]第0015485号《审计报告》及鲁仁资评字(2021)第1144号《资产评估报告》。

3、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资产总额

46,243.61

28,119.5

31,072.16

负债总额

37,319.66

18,987.61

22,318.79

所有者权益

8,923.95

9,131.89

8,753.37

营业收入

20,233.91

18,424.71

20,352.96

利润总额

5.87

504.69

4,356.96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仁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630 

评估结果

总资产(万元)

57,383.84

负债(万元)

41,616.25

净资产(万元)

15,767.59

核准单位

济宁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文号

增资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投资者应满足的条件

一、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且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第 1 号》中规定的持股平台。

2、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有履行本次交易的支付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资。

二、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扩股完成后的增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签订《增资协议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增资价款一次性汇入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4、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500万元(意向投资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

5、本次增资仅产生一家意向投资方的,该意向投资方确定为中选投资方;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确定中选投资方。本次增资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以5个工作日为延长延期,延期5个周期。

交易条件

融资金额(万元)

499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5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到期撤牌, 说明: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到期摘牌并组织遴选),到期摘牌,说明:到期摘牌并组织遴选

交易方式

竞争性谈判

联系方式

 

增资方受托会员

山东鑫汇银通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济宁办事处)

周先生

0537-7817015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潘女士

0531-81272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