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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任务分工

 

 

 

 

 

嘉发〔2017  

 

中共嘉祥县委  嘉祥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现将《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任务分工,抓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镇(街)、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制定的具体任务分工要及时报县委、县纪委,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中共嘉祥县委

                                       嘉祥县人民政府

                 2017   

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任务分工

 

为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如下分工。

 一、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1.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各镇(街)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全年)

2.年初,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和推进措施。(各镇(街)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按要求时限完成)

3.年中、年底分别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县委和县纪委。(各镇(街)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按要求时限完成)

4.由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12月底前完成)

5.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充分研究并征求意见的情况下,科学制定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考核细则,并于年底开展考核。(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12月底前完成)

6.旗帜鲜明地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当好坚强后盾。(各镇(街)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全年)

7.关心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纪检监察系统,加大交流轮岗力度,配齐配强镇(街)专职纪检干部。(县委组织部,各镇(街)党(工)委;按要求时限完成)

(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8.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市县党代会以及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学习贯彻。(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各镇(街)党(工)委、纪(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按要求时限完成)

9.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以“遵规守纪干净担当”等为主题的学习教育。(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各镇(街)党(工)委、纪(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按要求时限完成)

10.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建立严格规范的权力配置和制约机制,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县委组织部,各镇(街)党(工)委;全年)

11.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议,通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县委办公室、县纪委;适时开展)

12.强化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经常开展约谈提醒、廉政谈话,使一把手置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全年)

13.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全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年)

14.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工作纪律,严肃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等违纪问题,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民政局,各镇(街)党(工)委;全年)

15.继续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全年)

16.继续推进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全年)

17.建设数据资源信息电子监察共享平台,以信息化手段统筹全县政务数据资源,建立全县政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建成全县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管理和共享平台。(县纪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各镇(街)党(工)委、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12月底前建成)

18.继续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全年)

19.继续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全年)

20.继续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全年)

21.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全年)

22.加强农村三资监管,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县农业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镇(街)党(工)委、纪(工)委;全年)

23.实施村级审计、建立村级工作督查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各镇(街)党(工)委;按要求时限完成

24.深入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明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做好清权、减权、优权、制权各个环节的工作。(县编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全年)

25.加快建立完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配合上级完成省市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三级互联。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完善联合审批、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保姆式精准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法制办;全年)

26.完善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开展企业收费专项检查。(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6月底前完成)

27.围绕国有资产资源交易,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扎严制度笼子。(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全年)

28.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监管,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方面的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全年)

29.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年)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

30.持续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机关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等庸懒散慢问题。(县直机关工委、县督查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各镇(街)党(工)委;全年)

31.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嘉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旅游文物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年)

32.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重点对招待费、车辆燃油费、差旅费等公款支出原始票据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单位规范管理,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县财政局、县审计局;6月底前完成)

33.进一步巩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整治违规发放福利工作成果。(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全年)

34.整治职务消费方面的突出问题。(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年)

35.认真解决借外出执行公务之机公款旅游、办私事等问题。(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全年)

36.加强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后车辆管理,及时解决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审计局;全年)

37.认真解决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租用社会车辆、公车挂私人户头、私车公养等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全年)

38.认真解决通过多加空桌或挂会议室”“档案室”“接待室等牌子违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和以职工活动中心等名义违规建设办公用房等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全年)

39.紧密联系实际,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措施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实事求是地完善制度措施,对缺乏针对性、操作性的及时修订,对制度缺失、滞后的及时建立,保证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年)

40.依托嘉祥政德教育综合教学基地和武氏祠传统文化、曾庙修身文化现场教学基地,大力弘扬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强化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县旅游文物局、县曾子研究会办;全年)

41.深入挖掘整理曾子家规,充分利用岳氏家风家训教育基地、曾子修身课讲堂,大力弘扬儒家优秀传统家规,开展廉洁家风教育。(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委组织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妇联、县委党校、县文广新局、县曾子研究会办;全年)

(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2.继续整治社会保障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全年)

43.继续整治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新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全年)

44.继续整治医疗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县卫生计生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全年)

45.继续整治保障性住房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审计局、县人防办、县物价局、住房公积金嘉祥管理部;全年)

46.继续整治征地拆迁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全年)

47.继续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县环保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全年)

48.继续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混乱问题。(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工商局;全年)

49.继续整治公路三乱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公路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全年)

50.继续抓好涉农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机局、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全年)

51.继续纠正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县物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工商局;全年)

52.继续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计生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全年)

53.继续纠正金融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县金融办、银监分局嘉祥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嘉祥支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全年)

54.继续纠正涉法涉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全年)

55.继续纠正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县安监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全年)

56.继续纠正职称评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全年)

57.继续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审计局;全年)

58.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按要求做好清理工作。(县编办、县工商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监局、县法制办、县物价局、银监分局嘉祥办事处;全年)

59.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县财政局,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年)

60.加大对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发挥好群众监督评议团作用,组织开展好公开评议和双评活动,形成推进机关转作风提效能的倒逼机制。(县直机关工委、县文广新局;全年)

(五)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61.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责任项目的推进实施,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各镇(街)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全年)

62.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自上而下转变作风。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各镇(街)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全年

63.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带头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范自身行为,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各镇(街)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全年

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一)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党内监督机制

1.加强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2.按照上级安排,深化县党政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6月底前启动)

3.开展镇街党政正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县纪委,各镇(街)党(工)委,有关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7月底前启动)

4.创新开展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向全体人员述责述廉活动。(县纪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4月底前启动)

5.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责任追究促进履责到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6.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向上级纪委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好的经验做法。(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7.组织开展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县纪委;按要求时限完成)

8.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业务培训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县纪委6月底前完成)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组织保障和制度创新

9.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通过约谈、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措施,督促各级抓好责任落实。(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10.巩固镇(街)纪(工)委三转成果,确保主责主业。(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11.认真做好县委巡察工作,选取部分镇街、县直部门和部分村,启动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县纪委,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有关镇(街)党(工)委,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全年)

12.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提名考察办法,会同组织部门做好我县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书记、副书记和县直派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各镇(街)纪(工)委,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全年)

13.完善派驻工作机制,制定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推进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全年)

(三)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14.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紧盯一个个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四风和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严肃处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15.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行为,重点查纠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问题。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16.严肃查处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17.严肃查处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之机违规公款旅游行为。(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18.严肃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分批次宴请、借机敛财。(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19.严肃查处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农家菜馆、辖区外等隐蔽地点的问题。开展好机关单位内部食堂违规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整治活动。(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20.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21.严肃查处公务用车方面违规违纪问题。(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22.完善快速行动小组工作机制,认真核查群众举报。(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23.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查办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增强反腐整体合力。(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24.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增量遏制住。(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25.突出惩治重点,防止带病提拔,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全年)

26.紧盯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关键环节和重点人群,严肃查处违纪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县纪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全年

27.改善提升6812388热线,发挥好干部问题线索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落实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制度,完善问题处置、反馈机制。(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28.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一般性问题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扎实做好初核。(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29.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严格涉案款物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30.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县纪委、县检察院;全年)

(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1.督促镇(街)党(工)委、纪(工)委发挥关键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32.健全完善县纪委常委带问题线索下访和督导制度,并视问题严重情形直接查办基层违纪问题。(县纪委;全年)

33.坚持县纪委常委同乡科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县纪委;全年)

34.紧盯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民生惠民等领域,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35.开展“走村居、重监督、助攻坚”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专项督导活动。(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全年)

(六)强化教育制度约束,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36.突出抓好县纪委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县纪委;全年)

37.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全年)

38.强化县纪委委员管理,更好地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县纪委;全年)

39.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加快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进程。(县纪委;全年)

40.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县纪委;全年)

 

 

(责任单位中黑体字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

 

 

 

 

 

 

 

中共嘉祥县委办公室                 201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