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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管网清淤项目(EPC)

嘉祥县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管网清淤项目(EPC)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嘉祥县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管网清淤项目(EPC)

项目编号

E370829066600069800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招标人名称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祥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招标类别及范围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

嘉祥县城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万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日期

2025年9月26日

开标地点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原因

依据

1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定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济宁恒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境雅设计(山东)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山东源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青岛畅通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宇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匠心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乙级

设计费报价(元)

71000.00

70500.00

71300.00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1.04%

1.05%

1.03%

质量

(1)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满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条件;(2)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分别按照合同价的1.5%、1.0%和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用于工程创优。)

(1)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满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条件;(2)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分别按照合同价的1.5%、1.0%和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作为不可竞争,用于工程创优。)

(1)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满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条件;(2)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分别按照合同价的1.5%、1.0%和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作为不可竞争,用于工程创优。)

工期

自合同生效且接到甲方或监理单位开工令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根据招标人的阶段性进度要求执行。

自合同生效且接到甲方或监理单位开工令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根据招标人的阶段性进度要求执行。

自合同生效且接到甲方或监理单位开工令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根据招标人的阶段性进度要求执行。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

证书编号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济宁恒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境雅设计(山东)有限公司)

1

李成

项目施工负责人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

鲁2372020202420352

2

孙占军

项目设计负责人

给排水工程

高级工程师

鲁220200033201481

定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山东源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青岛畅通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

王德峰

项目施工负责人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

鲁2372008202228358

2

侯梁浩

项目设计负责人

给水排水工程

高级工程师

鲁210200033200058

定标候选人名称:宇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匠心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

陈诗波

项目施工负责人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

鲁2372012202394840

2

付永杰

项目设计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给排水)

工字:2115号

四、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由五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9月2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评标于2025年9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26日11时10分,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4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评标室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评标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公示说明

公示起止时间

2025年9月26日-2025年9月30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答复期限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韩科长     

联系电话:16678937707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