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公资中心发〔2018〕5号

关于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相互协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完成交易中心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交易中心实行AB岗制度。

    一、制度内容

    在工作各职位中,设置两个岗位,A岗承担人为该职位的责任人,B岗承担人为该职位的备岗责任人,当A岗承担人因出差、开会、休假等情况离岗期间,由明确的B岗承担人代替其履行职责的工作制度。避免因经办人员离岗而出现工作空档。

二、岗位设置:

AB岗设置表

A岗人员

B岗人员

盛玉柱

李盈

张文洋

张建玉

董宁宁

魏焕灵

刘启山

李鑫

张卫冉

王清梅

任彦敏

张兆林

潘建民

刘宁

于发江

赵彦华

盛玉柱

√

李盈

√

张文洋

√

张建玉

√

董宁宁

√

魏焕灵

√

刘启山

√

李鑫

√

张卫冉

√

王清梅

√

任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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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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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建民

√

刘宁

√

于发江

√

赵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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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要求

        1、B岗责任人应加强业务学习交流,尽快熟悉A岗职责及业务操作,A岗责任人应给与支持配合;

2、A岗责任人应提前一天告知B岗人员工作职责,列明交办事项,确保离岗时B岗人员可完全胜任岗位要求;

3、原则上A岗、B岗人员不得同时离岗。

4、对AB岗责任人擅自离岗、不认真履行责任等行为,应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