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树优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以下简称县交易中心)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干部职工凝聚力,弘扬先进,树立典型,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评先树优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条 评先树优考核对象主要是所有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第三条 评先树优考核原则
(一)立足岗位,注重实绩。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评选机制,注重职工履行职责和在实际工作岗位的贡献。
(二)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干部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从事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创新。
(三)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究实效。
第四条 评先树优考核采用加分制和扣分制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工作人员的基础分为100分,每月根据加分情况和扣分情况进行统计。
第五条 评先树优考核领导机构
县交易中心成立评先树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考核,以及年终的评比工作。
第六条 评先树优考核项目
(一)工作人员在本科室所承担的本职工作(60分)
(二)工作人员所承担的其他工作或临时工作(20分)
(三)工作人员所承担本科室的外跨工作(20分)
以上三项工作根据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同一科室的工作人员每人基础分相同,对未完成的工作进行等同扣分。
各科室所承担的工作见附件二。
(四)加分
1、新闻信息每月报送一条加1分,被县级媒体采用每条(次)加4分,被市级媒体采用加6分,被省级媒体采用加8分,被国家级媒体采用加10分,同时被多个媒体采用,按最高者加分,信息报送分不再叠加。
2、创新工作。政策创新:针对科室实际,从政策制度设计层面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出台文件的加5分;制度创新:完善规范有关制度,落实效果明显的加5分;方法创新:在管理措施、业务操作、交易方式、政策宣传等方面有所创新,新方法在完善管理、提高效率和效益上有明显作用的加5分。
(五)扣分
1、工作人员年终未完成相关工作、学习等任务的每项扣5分。
2、因工作疏忽造成恶劣影响、损毁交易中心形象的,每件(次)扣5分。
3、在交易服务活动中出现有效投诉,查证属实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每件(次)扣5分。
4、中心干部职工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被上级通报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第七条 评先树优考核监督
实施考核全过程力求做到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咨询。工作人员要保存好工作完成资料,及时自查自报,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7月开始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评先树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评先树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盛玉柱
副组长:李 盈 张文洋
成 员:张卫冉 董宁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考核,以及年终的评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