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清单
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一)、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其他各项纪律。
1、及时组织传达和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市县文件、会议精神。
2、建立并落实各项教育和管理制度。杜绝任何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其他各项纪律的言论和行为。
3、保持单位各项工作公开透明、风清气正、思想统一。
(二)、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方案》,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和具体工作。
2、召开专门会议(每季度1次,年终1次) ,听取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3、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分析工作进展和效果,调整思路、修订完善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加强对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强化结果运用。
1、平时检查:检查每一项工作过程中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2、阶段性检查:结合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及阶段性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3、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责令相关科室和人员限期整改。
(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夯实干部廉洁从政、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1、建立并坚持落实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工作人员学习制度,系统学习有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
2、抽调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做到学有所得、立学立用,指导工作实践。
3、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党员专题学习会,坚持党组班子上党课.党组书记每年2次以上,其他成员每人每年1次以上。
(五)组织开展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忠于职守、舍己为人、文明向善的社会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及时传达有关督察通报.以身边实例教育干部职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
2、坚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忠于职守、舍己为人、文明向善的社会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及时向系统党委和县纪委请示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书面报告本年度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系统党委和县纪委请示汇报。
2、每年11月底向系统党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本年度履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盛玉柱)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
2、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业务年度工作,抓好落实,做好考核总结。
3、每年进行2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体调研。
(二)、管班子、带队伍,加强严格管理监督。
1、建立班子成员定期交流制,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2次,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应,随时诫勉纠正。
2、建立班子成员评议制,每年评议班子成员2次,通过评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严格履行 “一岗双责”。
1、强化学习,通过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2、带头遵守制度、纪律、法规.发挥榜样作用。
3、时时提醒,严格要求,真正关心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上的成长和进步。
(四)、落实述廉述责制度,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廉述责报告,报县纪委。
三、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
(一)李盈同志责任
1、履行分管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每半年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季度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每半年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重大问题线索。
2、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对分管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对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党组报告。按照年度学习安排,组织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每年至少和干部群众谈心2次,随时注意发现科室负责人在落实工作责任、遵守制度、思想作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指出问题,剖析根源,督促改进。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直至上级组织报告。
3、对分管科室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较多的,约谈其负责人,督促指导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提出对策建议,并限期整改,报告结果。
4、落实述廉述职制度,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廉述责报告,报县纪委。
(二)、张文洋同志责任
1、对职责范围內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每半年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步开展;每季度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季度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每半年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重大问题线索。
2、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对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迸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党组报告。按照年度学习安排,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每年至少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谈心2次,注意发现科室人员在落实工作责任、遵守制度、思想作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指出问題,剖析根源.督促改进;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3、对分管科室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约谈其负责人,督促指导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和和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提出对策建议.并限期整改、报告结果。
4、落实述廉述责制度,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廉述责报告,报县纪委。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