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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建立异议投诉举报函告提醒机制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嘉祥分中心立足公共服务职能,主动履职尽责,针对在公共资源交易见证过程中发现、接收的违法违规问题及线索建立异议投诉举报函告提醒机制,进一步压实招标人(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责任,交易中心的见证责任,致力于维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实现“阳光交易”。

  1. 畅通异议、投诉渠道。交易中心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积极对接,通过多种方式畅通异议、投诉举报渠道。一是督促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二是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监管平台开通在线提出异议、投诉和作出答复;三是对向交易中心提交的异议和投诉,交易中心通过异议投诉函告机制及时进行转交。

    二、建立内部转办函告提醒机制。对于接收到的异议、投诉,分别以《转办函》形式书面向招标(采购)人或行业监督部门转办对于接到的电话或者书面举报,告知当事人向行业监督部门、县纪委实名举报,并以《线索函》向县纪委、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三、积极履行见证职责,记录和纠正现场违规行为。见证职能是交易中心的一项基本职能,对于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各项公共资源交易中,全程跟踪督促各方主体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交易活动,如实记录交易活动的全过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的交易,相关业务科室在信息服务、交易服务、见证服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处置,并以《线索函》转交至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截止目前,向行政监督部门发出转办及线索函8份,有效地化解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发生围标串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风险

四、做好跟踪督促完善档案。将受理的异议、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将受理、转办、办理结果、回复等情况登记备案,对于及时回复办理结果的,做好办结记录;对于逾期未回复的,及时催促相关部门尽快办理,形成解决问题的闭环管理案件办结后及时归档,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五、强化监督,主动提报履职清单。随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受理情况和办理情况,每周向周例会汇报,重大案件及时向主任办公会汇报。每月将受理转办情况以《呈阅件》报县领导阅。接受县纪委监委和派驻纪监组的监督,重大事项及时向纪监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将异议投诉办理情况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嘉祥分中心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线异议、投诉宣传工作,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平台、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异议投诉函告提醒线上办理工作机制做好服务指导,引导投诉人通过线上平台进行异议、投诉。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布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信息,明确监管职责,对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及时线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交易平台,切实提升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