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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8〕111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

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11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