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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决算公开

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11.对全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审批手续及交易文件中的程序性条款进行审核,对相关单位、部门越权审批或违反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向其出具书面整改函,拒不整改的,可予以受理并向县监察局报告。

2.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发布交易公告、招标报名、开标、评标等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提供使用评标专家库抽取服务,为交易各方办理有关手续提供配套服务,为行政监管部门进场实施全过程监管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和服务;维护交易秩序;配合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在公共资源交易环节出现的争议和矛盾;承担因服务不到位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责任。

3.参与场内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发现场内交易活动违法违规的,督促行政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和纠正;发现行政监管部门违法违规的,应按规定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县监察局报告。接受投诉举报,及时转交并协助有关部门、单位调查处理。

4.建立和完善交易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并按规定提供查询服务;牵头构建信息交换平台,为招标投标各方和行政监管部门提供准确、高效的信息服务,向行政监管部门及时传送交易信息,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嘉祥县科技防腐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

5.承担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协调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向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各类运行程序、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经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6.负责全县政府集中采购服务工作,受采购人委托,依法办理采购相关事宜。

 

 

2、机构设置。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管理科、监督科综合交易科、政府采购科。

 

3、单位构成。由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祥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公开表格件附件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收入 168.04万元,比上年增加48.28 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场所建设与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入 151.89万元相比,多收 16.15 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补助收入。

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支出207.58万元,比上年增加143.24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场所建设和工资福利。与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 193.75 万元相比,多支13.83 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共 0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降低)  %,主要原因为:……。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若有公务接待费请说明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四、数据口径及名词解释

1、收入支出数据口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和其他资金收入和支出。其他资金收入支出主要包括本单位依法开展有偿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以及为开展有偿业务活动发生相关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及附属单位缴款、上缴上级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本级横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偿还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在部门决算中作为资产或负债反映,不记入收入和支出。

2、“三公”经费数据口径: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和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

3、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口径: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政府采购支出金额口径: 2016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实际支出金额。包含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授予合同的支出。

5、供应商规模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标准。

6、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6)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公共资源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