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金乡县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 | 标段一:2023年度金乡县羊山镇蒜黄冷链仓储厂房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E3708280665000350001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金乡县羊山镇人民政府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 | ||||||||
建设地点 | 金乡县羊山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开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4月2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无 | 无 | 无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波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恒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泰银建设有限公司 |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5644910.50 | 5655239.23 | 5664840.25 | 5665086.28 | 5666436.31 | ||||||
质量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
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波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乔保珍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2017202100930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恒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朱小燕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2014202114530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段修超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2014202222100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泰银建设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汪芳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2021202112328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许杰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2014202241807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 评标于2023年4月21日09:30至2023年4月21日13:30在济宁市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评标室和济宁市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评标室(远程异地评标)完成,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5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
异议联系人:陆开典 ,联系电话:15206730082 | |||||||||||
其他事项 | 无 | ||||||||||
发布时间 | 2023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