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JL-002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金乡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二标段) 工程地点:霄云镇项目区 发包人: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承包人:泰安瑞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1年10月18日
协 议 书 委托人(全称):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监理人(全称):泰安瑞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金乡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二标段) 监理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区内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等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准备期、施工全过程、保修期所有监理工作。 2. 工程地点:霄云镇项目区 3. 工程规模:3.3万亩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高峰,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工程投资的1.11%(县级财政评审价)。 六、付款方式 项目工程竣工,县级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80%,质保期满1年后,各项工程完好,付清剩余监理费。 七、期限 开始时间以委托人通知监理人进场时间为准,工程监理工期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工期及保修阶段同步进行。 八、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监理所需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九、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其余由委托方保存。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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