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JXZH2021-GK-016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原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7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 二、投标保证保险数额: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保险保函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3、银行保函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4、担保公司保函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三、采取投标保证金形式作为投标保证的: 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一般账户或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的账户提交(因目前综合交易系统保证金随机账号功能正在对接开发中,所以暂时用固定账号方式缴纳,企业上传系统选择保证 金提交方式时一律选择保函方式,否则无法上传扫描件,投标企业后台上传文件时,上传汇款凭证扫描件及基本开户相关证明,与上传保函类似)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交纳投标保证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1年12月10日09时00分前。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 开户名称: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1608004529200259669 投标保证金于2021年12月10日09时00分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汇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其他形式。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并应在电汇或网银转账时注明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请各投标人注意: ①各银行办理业务及投标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投标人尽早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建议大额资金(五万元以上)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进行汇款,小额资金(五万元以下)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进行汇款或办理加急汇款。 ②请各投标人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和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妥善保管,以备应急使用。 2、采取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作为投标保证的: ①投标人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前置平台在线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成功后,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自动读取电子保函数据,投标企业需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和缴纳保费的回单截图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扫描件应清晰可辨。 ②开具纸质保函的,投标人应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保函扫描件和缴纳保费的回单扫描件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保函扫描件应清晰可辨。 ③采用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的,其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一般账户或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的账户转出。 ④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3、采取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作为投标保证的,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现更正为:
17 | 投标保证金 | 无 |
本项目不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已通过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出具说明统一退还,未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无须再缴纳。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1、招标人:金乡县金乡街道高尚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金乡县金乡街道高尚社区
联 系 人:王书记 联系电话:15589762856
邮箱:15589762856@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济宁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金乡县文峰路九星大门东侧数字城管四楼413室
联 系 人:高彦菊 联系电话:18678794737
邮箱:jnjinsheng2019@163.com
3、监督单位:金乡县金乡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济宁市金乡县滨河一路与中华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210米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8678792000
邮箱:76608533@qq.com
济宁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