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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绿郡檀樾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JXZH2021-GK-006

项目名称:金源•绿郡檀樾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7

投标保证

一、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

注:因目前综合交易系统保证金随机账号功能正在对接开发中,所以暂时用固定账号方式缴纳,企业上传系统选择保证金提交方式时一律选择保函方式,否则无法上传扫描件,投标企业后台上传文件时,上传汇款凭证扫描件,与上传保函等形式类似。

二、投标保证保险数额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

2、保险保函数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

3、银行保函数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

4、担保公司保函数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

三、采取投标保证金形式作为投标保证的:

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一般账户或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的账户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交纳投标保证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1年6月1日14:30前。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

开户名称: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1608004529200259669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汇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其他形式。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并应在电汇或网银转账时注明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开标前凭汇款凭据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科换取收据。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请各投标人注意:

1、各银行办理业务及投标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投标人尽早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

建议大额资金(五万元以上)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进行汇款,小额资金(五万元以下)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进行汇款或办理加急汇款。

2、请各投标人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妥善保管,开标现场以备应急使用,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现场提供代理公司核验,无须密封。

3、请各投标人注意节假日对基本账户汇款业务的限制。

现变更为:

17

投标保证

一、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

注:因目前综合交易系统保证金随机账号功能正在对接开发中,所以暂时用固定账号方式缴纳,企业上传系统选择保证金提交方式时一律选择保函方式,否则无法上传扫描件,投标企业后台上传文件时,上传汇款凭证扫描件,与上传保函等形式类似。

二、投标保证保险数额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

2、保险保函数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

3、银行保函数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

4、担保公司保函数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

三、采取投标保证金形式作为投标保证的:

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一般账户或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的账户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交纳投标保证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1年6月1日14:30前。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

开户名称: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1608004529200259669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汇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其他形式。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并应在电汇或网银转账时注明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

请各投标人注意:

1、各银行办理业务及投标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投标人尽早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

2、建议大额资金(五万元以上)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进行汇款,小额资金(五万元以下)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进行汇款或办理加急汇款。

四、采取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作为投标保证的:

①投标人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前置平台在线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成功后,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自动读取电子保函数据;

②开具纸质保函的,投标人应将保函扫描件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保函扫描件应清晰可辨。

采取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作为投标保证的,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更正日期: 2021年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执行原招标文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山东玖典置业有限公司 

   址: 金乡县城金山街北段东侧182号 

联系方式:13371200000(郑经理)   

邮箱:CTlvjunchengyuan@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东康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金乡县水岸春天 

联系方式18678765555(江经理)

邮箱:sdkcgs@126.com

3、监督单位信息

    称:金乡县房产服务中心

   址:济宁市金乡县奎星路与惠民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00米(利民廉租小区西侧)

联系方式:0537-8779866(周主任)

邮箱:wyb87798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