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霄云镇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办公用房及闲置土地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金乡县霄云镇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办公用房及闲置土地租赁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外出租。出租人现通过网上竞价系统选定竞得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出租方及出租内容
1、出租人: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霄云镇唐程村村民委员会
2、标的划分:共1个标的
3、 出租年限:10年
4、出租起始价:38000.00元/年
5、数量:1宗
6、出租内容:出租金乡县霄云镇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部分房地产及闲置土地,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97.10㎡,北屋,砖木结构,平房,房屋内墙贴1.5米高墙面砖,其余刷乳胶漆,室内水泥地面。土地南北73.8米,东西67.7米,土地面积4974.12㎡。财产范围仅包括房地产,不包括室内配备的家具、电器、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 竞价人具备完全行使民事行为的能力,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未因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诉讼(仲裁)纠纷或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竞价工作流程
( 一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09日—2025年10月19日17:00
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我要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我要报名>操作>修改报名。
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价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按招租须知的要求填报你所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价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竞价招租须知的获取出租人通过本招租公告下方的下载提示按钮下载网上竞价招租须知。
(三)交纳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递交形式:电汇或网银转账(暂不支持超级网银)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
帐户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
帐号:1608004529200259669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财务部电话:0537-8773228
意向竞价人需在2025年10月19日17时00分前以实时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汇至济宁市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其他形式。并应在电汇或网银转账时注明竞 价人名称及竞价项目名称,以便进行资格确认,因未注明而导致的资格无法确认问题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未成交的竞价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无息退还,若竞得人无正当理由不与出租人订立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招租起始价、增价幅度及自由竞价起始时间:
标的招租起始价为:38000.00元/年
增价幅度为:壹仟元整(¥100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10月19日17时00分—2025年10月20日10时00分。
自由竞价阶段:自由竞价开始后,合格的竞价人即可进行网上报价。自由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
限时竞价阶段:网上竞价系统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内任一参加网上 竞价的竞价人有新的报价,网上竞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3分钟,所有参加网上 竞价的竞价人均可继续报价。每次3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竞价系统出现该项目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在3分钟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价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招租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招租资格要求的竞价人为竞得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竞价确认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费1年1缴,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人需向出租人缴纳10000.00元押金及第一年租赁费,以后每年的租金缴纳日期均按第一次缴纳租金日期之前进行缴纳,租赁期间成交人不按合同履行职责,该押金不予退还,且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给予出租人一定的经济赔偿,此押金可在最后一年抵扣租金或退还。
2.承租物租赁到期后按市场价重新评估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次成交方,具体事项以《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五、重要说明
1、各竞价人在竞价报名前须办理网上注册手续,注册后须及时办理 CA和电子签章。具体程序详见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产权交易注册流程》。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2、竞价人应在做出竞价决定前自行到代理机构、相关交易部门及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并确 认该标的的现状情况、特别说明及办理转让登记时涉及的相关手续和费用,竞价人未咨询、未确认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价的责任自负。
3、竞价人一旦成交须做到以下几点:
1)、依法合理使用,无条件服从甲方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和出租人商议同意后除外);
3)、用于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经营活动;
4)、不违法建设;
5)、按时缴纳租金费;
6)、具体条文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4、若本项目第一次招租时,竞得人无故不予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故本项目再次招租不接受其参与竞价;
5、本次竞得价格为税后价格,竞价人竞价时应充分考虑;
6、若成交人未按时缴纳租金,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且也有权处置土地之上建设的所有附着物(包括厂房或其他不动产物及构筑物等)。
7、若成交人在此出租地块上建设厂房或其他不动产物及构筑物的,其建设资金由成交人自行出资,若在建好后不再租赁此地块的,对此地块上建设的厂房或其他不动产物及构筑物出租人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8、成交人在租赁期间(10年内),不想租赁的,与出租人协商同意后可进行转租,转租不成时,租金由成交人继续缴纳,转租成功时,当年已缴纳租金的,当年租金由转租承租人交由成交人。次年及以后剩余租金,由转租承租人向出租人直接缴纳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原成交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租金缴纳方式不变,租赁年限为10年剩余年限,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 出租人联系方式
出租人: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霄云镇唐程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金乡县霄云镇驻地
联系人:程书记
联系电话:13054990909
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金乡县智慧产业园
联系人:李玉龙
联系电话:15650539918
八、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金乡县霄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254711567
九、 网络操作咨询
网络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537-7817075
金乡县霄云镇程庄村合作办公用房及闲置土地租赁项目招租文件.pdf
山东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