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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2日至5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巡察反馈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迅速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兆芹任组长,对巡察全面整改负总责、负主责,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汇总等具体工作,周静为具体工作联络人,确保中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聚焦问题,明确措施。中心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措施、一名牵头领导、一套整改班子抓到底”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反馈情况整改“三张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细化了整改任务,明确了时间节点,将问题的整改责任逐条逐项分解到人,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健全机制,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分中心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持续发力,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和制度根源,在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优化机制上下功夫,将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现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努力使分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佳。学习习总书记指示批示及中央、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部署要求不到位,学习党的重要会议精神不认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组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上的讲话和深改委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要求没有学习,没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研究落实。2020年1月10日党组会议第一次记录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存在学习滞后问题,同时记录内容也与四中全会毫不相关。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带动和引领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集中理论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学习。目前组织理论学习11次,其中1月7日、8月10日专题学习2次。把理论学习做到有计划规范、有时间安排、有内容指导,并落实到位,不流于形式。目前已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部分篇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关于建立健全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等精神,分中心工作人员对学习内容撰写了心得体会,开展了交流讨论。通过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促使大家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理论指导实践活动。二是查漏补缺学。7月17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上的讲话和深改委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要求,领会了国办函〔2019〕41号的精神要求,下步分中心业务工作将继续坚持应进必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公开透明、利企便民、网上办理。重新学习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央广网新闻重播的形式观看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全会,会议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三是加强分中心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7月6日,分中心修改完善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学习制度》,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作为分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对中央、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决策部署,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推动落实,坚持不懈的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更好的提供服务。

  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2.履职履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1)软硬件设施配套及业务能力仍有欠缺。硬件方面,评标室没有按要求做到全封闭;软件方面,多次招投标过程中软件系统出现崩溃,不能正常运行,中心工作人员未能及时有效妥善处置,造成被服务对象等待时间过长,影响服务质量和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整改情况:一是硬件方面,以市中心升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软硬件提升营商环境为契机,2021年7月金乡分中心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争取了价值4万余元的设备费用,升级了安检门、身份证人脸识别测温一体机,通过摄像头和拾音器对评标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监督,数字大屏见证“全程留痕”并自动存入电子系统,评标室实现了全封闭。二是针对评标过程中软件系统出现崩溃问题,2022年6月,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征求各分中心意见的调研会上,金乡分中心向市中心汇报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市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二十余万元,升级云服务器处理器和内存,并对云存储空间进行大幅扩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带宽由原来的100M升级到300M,至此交易系统的稳定性有了较大的提高。为了避免类似崩溃系统的出现,中心电子信息科在排标日程上错时安排开评标项目,同一时间只有三个不见面开标室开标、三个评标室评标。

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2)对政府非招标采购项目评定人员进场把关不严。如:2019年卜集镇政府更新车辆项目及2020年马庙镇邵庄小学新建教室及配套项目,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没有按照要求组成,组成成员中没有采购人代表。

  整改情况:对政府非招标采购项目评定人员进场把关不严。分中心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一是落实到责任科室。分中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政府采购科加强非招标方式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的学习,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业务办理程序,提高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度,更好地为采购当事人提供服务。另外,利用微信群、官网、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向采购人和代理公司普及相关政策法规,促使采购人履行采购“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分中心制定学习计划,每周一上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学习,每月开展4次业务讨论会,由各业务科室轮流讲解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分中心整体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稳步提升。同时,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向营商环境工作比较突出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学习。7月22日由分管领导带队部分业务科室人员赴泗水县、嘉祥县、汶上县等同系统周边县现场学习,取长补短,明确方向,提前谋划,促使业务水平提升。三是多渠道公开信息。针对所有进场交易的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时标注出采购单位授权的采购人代表,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网监督。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认真、不扎实。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等9项专项整治工作,但是在归档文件中没有9项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等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查缺补漏,把查找到9项专项整治问题“(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应付了事的问题;(2)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5)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推诿扯皮的问题;(6)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7)干部执行力不强的问题;(8)营商环境不优,切实减轻各方交易主体负担不够深入的问题;(9)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等材料原文件归档好。二是加强相关科室人员培训:2022年7月16日召开会议,修改完善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党建工作制度》,明确了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为了让党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日常党建工作,中心派贾迎春同志于7月21日和8月10日,分别去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直机关工委等党支部系统学习。同时,高度重视各类文档的归档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文档归置工作,严格按照各类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建档和归档工作。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4.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理论中心组学习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单位班子成员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起到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的示范带头作用;2019年没有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与学习记录,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配档表与学习记录不符;理论中心组学习也没有按照要求每年安排一次党章集体学习活动。

  整改情况:党组充分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领导班子带头进行理论学习,真正将理论学习落到了实处。一是为了将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到实处,分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学习计划安排,在7月17日集中开展学习了中央深改委第五次、第七次会议精神,重新学习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8月19日,分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9月22日,学习了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部分篇目;9月26日,分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今年以来进行了11次集中理论学习。二是为了加强班子成员对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对一些重要的理论和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先学、先领会,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中心组成员合理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认真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系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理论学习效果。三是分中心派贾迎春同志于7月21日和8月10日,分别去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直机关工委等党支部系统学习规范会议记录,增强了对规范会议记录的意识,提高了对会议记录规范书写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完善了《2022年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和《2022年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配档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1)没有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任务来抓。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数比较少,未能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少数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如:2019年、2021年两个年度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1月6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照搬照抄2020年1月6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内容。

整改情况:为了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于7月16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同部署,纳入对科室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完善《2022年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于年初和年中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两次,1月7日党组全体成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四个自信”,8月10日,党组全体成员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半年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了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有了更清醒、更坚定的认识。建立了意识形态动作责任制,形成了在党组领导下,调动全体职工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2)履行“一岗双责”意识还需加强。领导班子没有意识形态分工。领导班子成员2019、2020、2021三个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没有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为了加强学习,提高对“一岗双责”的认识,在2022年8月制定了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济公资金乡分中心[2022]3号】对领导班子进行重新分工,明确职责,同时抓好意识形态分工和业务分工,把意识形态分工纳入党建工作机制,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7月16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会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的述职述廉报告经党组会议按述廉述职报告要求审核通过后,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再次把关合格后上报。加强了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的重视,完善了意识形态分工,真正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二)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纪律规矩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1.形式主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服务中心党组对上级的工作部署存在应付了事思想,追求形式上过关。

  (1)廉政谈话流于形式。李兆芹对周保贞的三次廉政谈话,除时间不同,包括谈话人问话内容、被谈话人回答内容和“学习十大、十七大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等错误表述都完全一样。

整改情况:2022年8月6日召开会议,进一步完善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廉政谈话制度》,明确了廉政谈话的对象、形式内容、组织实施、基本要求、监督检查等内容。对不同的谈话对象,根据其从事的工作,制定不同的谈话内容。如:(1)2022年8月22日,党组书记李兆芹从强化责任担当、保持清正廉洁等方面与纪检组长周保贞进行了廉政谈话,周保贞做了手写表态承诺,马招梅做了相关记录。(2)2022年9月22日,副主任李顺从业务管理科的业务范围及廉政风险点等方面与业务管理科科长洪义儒进行了廉政谈话,洪义儒做了手写表态承诺,马招梅做了相关记录。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2)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高度雷同。党组成员李顺个人述职述廉报告2019、2020、2021三个年度述职述廉报告,除了时间不同,其它部分完全一样。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的此问题党组责令当事人就存在的形式问题作书面检查,并在全单位通报批评。二是7月16日党组书记召开了一次破除“纸上形式主义”的专题会议,要求党员干部从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上找根源、抓整改,培养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以此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严惩照搬照抄、作风漂浮等形式主义。三是为了充分整改到位,7月20日,金乡分中心党组召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专题学习会议,要求每位党组成员以后要严肃认真的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经党组会议严格审阅把关,最终由党组书记再次审阅把关合格后上交。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3)对党建工作应付了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组会议记录2020年和2021年党建年度工作目标内容完全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7月16日召开会议,修改完善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党建工作制度》,明确了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二是为了让党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日常党建工作,分中心派专人于7月21日和8月10日,分别去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直机关工委等党支部系统学习。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2.纪律规矩意识有待加强。

  (1)未经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办公用品。如:2019年5月软件购置费用11350元,2021年复印纸购置费用2405元均未经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整改情况:一是按立行立改的要求组织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金财采〔2018〕1号、金财采〔2019〕1号、金财采〔2020〕30号近三年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通知》(金财采【2021】17号)等政府采购文件,在以后工作中,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严把资金“出口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法定程序,以专业的角度从严把关,提高财务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为分中心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二是2022年1月,分中心开通山东省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严格执行金财采【2020】30号文件,依据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促使采购程序规范化。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2)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支付。如:2019年李顺、马招梅到县委党校参加培训发生的住宿费640元直接支付到个人账户,2020年李顺、李保庆、周静、王雪梅到德州平原县学习营商环境差旅费316元直接支付到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分中心组织学习了《公务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等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规定。二是综合科严格把关经费报销。2021年7月23日分中心又开通公务卡10张。2021年8月以来,分中心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均实现公务卡结算或对公转账支付,未发生未刷公务卡而申请现金报账、对个人账户转账等违规行为。三是分中心强化内部监管,充分发挥纪检组的监督执纪问责作用,财政支出由纪检组组长监督、不定期检查,切实提高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主动性、自觉性,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不予报销。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3.“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1)一把手对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重视程度不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提到“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而在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中没有分管各自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表述。

整改情况:加强了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的重视,从而认识领导干部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进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分工,在2022年8月制定了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济公资金乡分中心[2022]3号】对领导班子进行重新分工,明确职责,同时各自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机制。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通过查阅资料和个别谈话了解,廉政谈话记录中都没有记录人、没有个人手写表态承诺;周保贞对李雪梅廉政谈话和对洪义儒廉政谈话除时间不同,包括谈话人问话内容、被谈话人回答内容等完全一样。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6日召开会议,进一步完善了济公资金乡分中心〔2022〕3号《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每名班子成员负责分管科室的相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根据不同岗位职务职责制定不同的谈话内容,并做好记录。如:(1)2022年7月26日,党组书记李兆芹从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等方面与副主任李顺进行了廉政谈话,李顺做了手写表态承诺,马招梅做了相关记录。(2)2022年8月22日,副主任李传文从综合科的工作范围、性质、作用等方面与综合科科长王雪梅进行了廉政谈话,王雪梅做了手写表态承诺,马招梅做了相关记录。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党的全面领导弱化,党组履职不到位。

  (1)党政不分,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多是由主任办公会决定而非党组研究决策。如:2021年创建文明城市经费支出,未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而是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整改情况:2022年7月29日,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程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分中心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记录。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2)党组会议记录存在造假嫌疑。党组会议记录大部分是单纯的学习记录,除了学习,几乎没有如何将学习结合到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工作的情况。记录内容多为照搬照抄文件会议内容,杂乱无章,且存在造假现象。如:2020年3月2日党组会议记录,主要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早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存在会议未开精神已学的逻辑错误。

  整改情况:(1)分中心党建科加强了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党务工作培训,尤其是对党组会议记录情况进行专题培训,派专人于7月21日和8月10日,分别去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直机关工委等党支部系统学习规范会议记录。(2)加大对党组会议记录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对会议记录,党组成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分中心分别于2022年7月16日、8月19日、9月26日共集中检查了3次会议记录,有效杜绝了巡察反馈中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2.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党组开展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

  (1)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不认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组2020年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但是在李兆芹、李中辉、李传文、周保贞的检视剖析材料中均表述为“我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没有按照方案要求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分中心党组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严格程序,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9月29日分中心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针对巡察的问题作了通报,重新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下发的学习材料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强中心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三是拓展学习载体,积极组织党组成员利用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等平台开展多种学习活动。四是依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在个人材料备案和归档前,由专人对材料的格式、内容等进行审核,最后由主要负责人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备案和归档,立即退回整改,直至符合相关要求。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2)开展民主生活会活动不严肃。2021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剖析材料撰写审核不认真、不细心,存在较多错别字,如:“理性信念改造不彻底”“提搞能力本领”“不断取得胜利和荣舫面”。

  整改情况: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领导班子要把开展好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正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党组书记要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率先垂范,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自觉端正态度,投入足够精力,积极主动抓好任务落实。二要认真撰写材料。班子成员在今后民主生活会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撰写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由专人对材料的格式、内容等进行审核,最后由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督促并逐一审阅把关。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3.发展党员记录不规范。发展党员存在记录不规范现象。经查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簿,接收贾迎春为预备党员,记录了两次支部党员大会票决。

  整改情况:一是分中心党支部加强了对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的学习,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手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其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规范党员发展材料,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管理,推进预备党员考察表按时进行登记,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召开及材料的归档工作。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四)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部分反馈问题改了又犯问题

2017年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组,反馈党组议事不规范,存在以行政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党务工作的现象。本次巡察中依然发现此类问题,如:2021年主任办公会研究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保贞任驻村第一书记事项。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7月29日,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程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分中心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记录。

  二是金乡分中心党组已充分认识到了巡察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22年7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会上,党组书记李兆芹强调了巡察的意义,巡察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是党内的“政治体检”、作风的“专项会诊”、精神的“集中补钙”和思想的“深刻警醒”。金乡分中心要坚决贯彻巡察反馈意见,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传达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意见建议及相关要求,党组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明确了责任领导、整改时限,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并为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明确了一名负责人和联络员。2022年7月16日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大家都提出了可行的建议,经过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2022年9月15日制定了《2022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2022年9月29日召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2022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书记李兆芹同志代表分中心党组作对照检查。党组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帮助完善整改措施,本人做表态发言。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二、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党组将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整改,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在以后工作中分中心继续坚持以问题为指引,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履职尽责,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纪检组的工作,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规范中心工作行为,更好的为各类交易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8773211;电子邮箱z8773206@163.com。


                                                                                          中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党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