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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强化”完善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保障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我区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升招标投标事项便利度、提高各方交易主体满意度,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开区分中心通过“三个强化”,完善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保障机制。

一、强化目标制定。一是紧跟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部署要求,以《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年济宁市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方案》为引领,紧贴经开区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宁经济开发区2022年优化招标投标重点任务工作台账》,从持续提升全流程电子化、提升招标投标全流程服务、优化提升招标投标法规制度环境等方面细化任务目标、规划完成时限、落实责任人。二是聚焦“对标提升行动”,推动创新争优,在我区重点任务工作基础上,明确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推进方向,制定既有难度又有强度的工作目标,力争打造我区工作亮点。三是围绕“互联网+招标采购”、投标和履约担保、外地企业中标率、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等方面制定《市场主体回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回访方式,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回访台账;四是制定信息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加强简报信息报送、强化专栏专窗建设、充分运用大众媒体等方式,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的政策信息、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及重大工作进展情况等积极向媒体推介,着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舆论氛围。

二、强化贯彻落实。一是在重点任务工作台账落实方面。推进“评定分离”模式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常态化应用,2022年我区发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7个,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的项目占发出公告的比例达到100%;持续推广保函及电子保函应用,2022年累计缴纳保证金金额2499.75万元,保函缴纳次数比例68.06 %,保函缴纳金额比例83.45%,保证金缴纳金额同比增长43.96%,大大减轻了企业现金流压力;探索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变更电子化,实现合同签订和变更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深入推动使用专家费支付平台,线上支付专家评审劳务报酬40余笔,提高了支付效率,使用率达到100%;推行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二是创新争优、打造工作亮点方面。实现多地联合远程异地评标,2022年,我区共完成远程异地项目26个。其中,与市中心、太白湖新区、高新区、邹城市、嘉祥县、梁山县、金乡县、任城区等市域内8个地区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22个,与泰安市、威海市、聊城市阳谷县等省域内3个地区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4个,6月份、7月份、8月份连续3个月建设工程类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占当月开标项目比例达100%,有效促进了专家资源跨区域跨领域共享。三是做好交易主体回访工作。制定回访企业名单,创建企业回访台账,共完成26家交易主体电话回访,收集意见建议7条。四是加强营商环境信息宣传。运用网络媒介共发布宣传报道212篇,积极宣传了交易领域新成果,提升了交易主体政策知晓率。

三、强化运行调度。一是强化动态调度。《济宁经济开发区2022年优化招标投标重点任务工作台账》中每一项任务目标的推进情况进行每月一调度,要求中心全体人员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任务目标的重要性,全面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分工协作,根据任务目标完成时限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二是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加强政策文件研究,抓住工作重点,在远程异地评标推广方面持续发力,定期召开调度会,积极推动与其他县市区的密切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朋友圈”,最大限度实现区域资源和专家资源共享,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远程异地评标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市场主体回访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交易主体回访,认真分析研判形势,精准查摆问题弱项,制定具体对策措施,强化服务思想、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四是加强网络媒介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介紧紧围绕纵深推进我区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优化相关工作,特别是在巩固、整改、提升、创新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典型经验、亮点工作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