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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减”“免”齐下 降低交易成本负担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经开区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不断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帮助广大中小企业轻装上阵,持续营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一、免费服务全面铺开

一是取消招标文件工本费。市级各行政监管部门紧密结合最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根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活动的实际情况以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进一步完成了本行业招标文件电子化标准模板修订,固定通用条款、减少可变因素,构建了覆盖不同项目、不同评审方式的标准招标文件体系。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范本。自2020年3月份,经开区对电子化方式发布的招标文件全面取消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文件工本费;二是实现招标信息免费发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信息(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答疑文件、中标公示等)编制后可以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发布;三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对已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注册,且未使用财政资金办理过免费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各类交易主体,经办理人信用承诺,可免费办理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一个,并可享受免费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到期后免费更新(更换)、免费办理证书解锁、免费吊销数字证书服务。

二、担保方式不断改进

一是明确投标保证和履约担保形式。2019年6月底,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布了推行保函、保险的相关政策文件,在中心服务大厅放置有关担保、保险机构的宣传资料,方便投标企业选择办理。房建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进场交易项目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可以以保函、保险、担保等任一形式交纳,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代替投标、履约、质量、农民工工资现金保证金,进一步拓展了投标人投标担保方式,减轻了企业现金流压力;二是大力推行电子保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上线了电子保函系统,并督促指导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制定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操作指引,投标人可参考操作指引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开具电子保函,实现电子保函在线实时开具、在线推送。三是保证金退付及时高效。评标活动结束后,系统自动将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带息退付至其汇款账户。中标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系统自动将中标候选人中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带息退付至其汇款账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同意于合同签订前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回复后系统自动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带息退付至其汇款账户。招标人要求于合同签订后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在线签订合同后,系统自动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带息退付至其汇款账户。

三、保证金优惠加大力度

一是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经开区进场交易项目按照济宁市各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出台的明确规范保证金收取的相关文件贯彻落实保证金收取制度。其中,水利工程、国土工程项目中对于设计、监理、检测、咨询等服务类项目可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合同工期少于3个月或招标控制价低于400万元的养护工程或小型工程可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可免除投标担保;政府投资的交通工程全部取消投标保证金交纳。二是对信用良好的投标人或者中标人减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质量保证金。收取投标保证时,对信用评价等级为 AAA 级的企业投标人可免除投标担保,信用评价等级为 AA 级的企业投标保证额度可按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1%考虑;需提交履约保证的,信用评价等级为 AA 级以上的无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交纳履约保证金不高于合同金额的 2%,信用评价等级为 B 级以下(含 B 级)交纳履约保证金不高于合同金额的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