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开发区新河文化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 E3708010374005575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项目 名称 | 济宁经济开发区新河文化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
项目地点 | 济宁经济开发区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济宁经济开发区新河文化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建筑层数: 本建筑包含地下室地下一层,地上展览中心地上四层,文化中心地上五层,体育中心地上三层,大平台(地上一层)3层配套服务用房。地下一层为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库。直梯9台,扶梯4台,共计13台电梯。详见施工图纸、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 ||||||||||
招标范围 | 详见施工图纸、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 ||||||||||
招标项目 规模 | 直梯9台,扶梯4台,共计13台电梯,详见施工图纸、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已落实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3606300(元) | 招标控制价 (合同估算价) | 3362100(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有供货能力并能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代理商,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内容上须体现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字样),同时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投标;制造商如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制造商应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代理商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持有所投产品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新换/领证的企业,可提供符合要求的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新证书许可项目及许可参数等须满足本次要求的内容和级别。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8、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和“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120.224.81.15:10080/login3.jsp)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特别提示:由于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完成上述平台的注册申请。)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21日09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网址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jnggzy.jnzbtb.cn/JiNing)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月21日09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nggzy.jnzbtb.cn/JiNing;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ids.jnzbtb.cn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祥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山东省济宁经济开发区嘉诚路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夏经理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537-6993909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济宁市共青团路蓝天豪庭商务楼4层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影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583790779 | ||||||||
行政监督 部门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537-3239831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 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 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刘影 ,联系电话:1358379077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本招标项目济宁经济开发区新河文化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济宁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济开审服字【20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祥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济宁祥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招标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575001 2、工程名称:济宁经济开发区新河文化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济宁经济开发区新河文化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建筑层数: 本建筑包含地下室地下一层,地上展览中心地上四层,文化中心地上五层,体育中心地上三层,大平台(地上一层)3层配套服务用房。地下一层为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库。直梯9台,扶梯4台,共计13台电梯。详见施工图纸、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电梯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供应、包装、运输、成套落地交货、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包装、运杂费、设备落地费、就位(二次搬运)费、保管、安装、调试、检验检测、保险、税金(含关税)、管理费、商检费(含济宁市当地)、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图纸及相关资料费、售后服务费(质保期内免费维保),直至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并颁发“电梯使用标志”、交付买方使用及相应税费、利润、风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 5、建设单位:济宁祥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经济开发区嘉诚路1号 联系人:夏经理 电话:0537-6993909 6、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共青团路蓝天豪庭商务楼4层 联 系 人:刘影 联系电话:13853772009 13583790779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有供货能力并能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代理商,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内容上须体现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字样),同时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投标;制造商如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制造商应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代理商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持有所投产品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新换/领证的企业,可提供符合要求的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新证书许可项目及许可参数等须满足本次要求的内容和级别。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8、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和“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120.224.81.15:10080/login3.jsp)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特别提示:由于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完成上述平台的注册申请。)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21日0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ggzy.jining.gov.cn)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09时30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刘影 联系电话13583790779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