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SDGP370873202002000062
2、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装修工程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装修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包组划分:一个包
5、采购人: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济宁经开区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5506370559
6、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宁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E座708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方式:19153744888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供应商还须具有以下条件:
4.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检察院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承担相应责任);
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条为省网投标备案(报名)截止时间、只有在省网投标备案(报名)的供应商才可在市网规定的时间内直接报价】(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jnggzyjy.gov.cn)
备注:①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办理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531-82669829),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报价文件及报价。
②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jnggzyjy.gov.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用户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101-2166转6),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报价文件及报价。
3、文件售价:0元。
四、上传报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本项目无需供应商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无需参加现场开标仪式,只需要供应商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在系统内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扫描件。评审以电子报价文件及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供应商对电子报价文件及扫描件的真伪负责.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0年12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jnggzyjy.gov.cn)
五、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jnggzyjy.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重要说明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jnggzyjy.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jnggzyjy.gov.cn/)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