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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济开发区河道治理保洁项目招标更正公告

济宁经济开发区河道治理保洁项目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

招标人: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经济开发区嘉合路6号山东海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18665377011

采购代理机构:济宁市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红星国际商务楼2005、2023号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15053756640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宁经济开发区河道治理保洁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省网编号:SDGP370873202002000007

                  市网编号:JKBM-2020-G0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421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公告信息缺失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现增加第二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内容;

4、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1、须提供2019年10月份至公开报价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2019年10月份至公开报价前连续纳税的凭据);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可(需加盖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8、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9、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020年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