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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 试行减免诚信企业投标保证金

今年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开区分中心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自我加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对参与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企业,根据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具体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试行减免投标保证金收取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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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石雕文化产业园EPC和监理项目中,经开区分中心积极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和招标人充分沟通对接,对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评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在EPC项目中将投标保证金收取数额从50万元降低至30万元;在监理项目中,将投标保证金收取数额从1.2万元降低至1万元,这是济宁市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首次落实降低投标保证金交易成本政策。对参与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企业来说,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资金流。对诚信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也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

该举措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了信用管理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作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开区分中心将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以更扎实的工作作风,助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再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