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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坚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为打造优质便捷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激发市场和交易主体的创造活力,济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开区中心围绕“四个坚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全力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要求,对政府配置资源中应该或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资源,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严格将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规范透明配置;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对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计划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30日公布,帮助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进而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透明度,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二、坚持以市场主体为中心。一是推行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参加我区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二是提高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经开区分中心严格落实财政部相关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据估算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采购份额接近80%,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引导中小微企业更深程度参与政府采购市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全面提高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落实小微企业评审价格优惠政策,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工程项目5%)顶格优惠。

三、坚持改革引领。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常态化运行“远程异地开标”,推动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分节点退付、电子档案管理等辅助系统,推行“电影院选座式”场地预约、“云视通”数字见证、“评定分离”等新交易模式,实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发布、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资料归档等26个节点全流程“无纸化”,实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综合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节约了投标成本,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积极完善CA数字证书办理、升级等相关服务措施,扩大在各级公益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领的数字证书互认。目前,全市申领的CA数字证书可在山东省内公益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真正实现了“一把CA走山东”;积极向市场交易主体推广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标立通”微信小程序,实现不见面开标、签字加解密、电子签名认证、申请电子投标保函、评标专家签到、手写签名等功能“掌上办”、“指尖办”,交易服务更加快速、精准、便捷。

四、坚持统筹推进。强化系统观念,在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的同时,深入学习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提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开展交易服务活动水平,统筹推进业务技能再提升;践行“以市场主体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对市场主体进行满意度调查,通过了解服务情况、平台使用现状,把握提升优化方向,统筹推进业务工作与实际调研相结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按照规定做好招标投标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积极支持配合行政监管部门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引导招投标活动向更加规范有序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