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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持续提升政府采购 交易服务质效

为进一步提升经开区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水平,有效推进政府采购交易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开区分中心持续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质量。

一、深入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要求。33日,经开区分中心集中组织学习了济宁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转发的《关于印发济宁市经济开发区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济经开财采〔2022〕22号)、《济宁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济经开财采〔2023〕2号)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负面行为清单》、《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指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指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济发改公管〔2023〕23号)等规范性文件,就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操作要求,进行深入学习。一是对修改的内容重点学习并执行到位。例如全区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去年货物、服务项目标准为20万元,今年调整为30万元,去年工程类项目标准为50万,今年调整为60万二是规范评审专家、代理机构行为。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新规定,做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违规行为,以及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的抽取、履职管理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切实履行好见证职责,提高政府采购交易质量和效率本次学习深化了对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的理解认识,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做好政府采购见证服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打下坚实基础。

二、持续提升电子化交易水平。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加强协调保障,积极对接用好济宁市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管理系统,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数占当月该类项目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目标要求。二是提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档案管理标准,细化电子归档资料清单,明确归档时间,重点加强对新归档档案完整性的审核、查验。依托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数据自动归集、智能存储、查阅的智能化和一体化管理,确保项目从进场到合同签订全过程产生的所有交易文件、图纸、清单附件、开评标信息、中标信息、音视频等资料完整,提高交易服务水平和平台保障能力。

三、加强交易数据分析管理运用。持续提高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数据分析能力,为经开区规范政府采购交易程序、决策制定和交易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为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参考。每月对进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分析,通过统计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异议数量等数据,及时发现招标文件编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统计分析政府采购项目流标数量、原因,及时提出控制政府采购流标率的意见建议,促进政府采购项目流标率显著降低;通过定期统计并公开招标代理机构服务业绩、补疑次数、投诉异议数、一次办结率等信息,为招标人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优选机制提供数据支撑。

四、落实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一是推行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凡参加我区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二是落实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等制度文件。通过提高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合同融资和“四减免”(免除报名环节、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将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10%提高至10%-20%,鼓励采购人顶格(20%)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3%提高至6%(工程项目为 5%)的顶格优惠,增加小微企业的中标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