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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开区全力打造招投标领域 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开区分中心围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要求,聚焦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一、筑牢“思想”之基,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宣传

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规则》对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措施七个方面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责任等做了明确规定。经开区分中心强化政策导向,针对部分招标主体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熟悉、审查标准掌握不透彻等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宣传活动强化公平竞争法律意识,为促进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严查“规避”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强化项目交易登记审查,在项目交易登记注册环节,告知提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真履行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不得在行政许可、税收社保缴纳、业绩奖项等方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投标活动。抓好交易项目进场关,强化对具体项目的审查工作严格做到一标一审、应核尽核,严格落实招标文件审查标准,‌禁止在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中对经营主体的区域、‌行业、‌所有制形式、经营主体规模等方面违法设置限制条件,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保证进场交易项目公开、透明、规范不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三、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协同高效监督管理

不断强化“互联网+大数据监管”模式,通过电子清标、IP与MAC地址双比对、技术标暗标错位评审、打分超限预警等信息技术,实时智能监测预警“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测预警自动化能力。严密标前、标中、标后各监管环节的协同高效衔接实现交易平台、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交易数据实时交互、交易信息广泛共享2023年以来的招投标工程项目全面开展自查,配合行政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强源头防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破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