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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学习《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负面行为清单》

近日,济宁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负面行为清单》(济发改公管〔2022〕268),进一步明确并规范各交易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升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开区分中心组织业务同志解读《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负面行为清单》文件精神,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业务科室同志就《负面清单》中罗列的从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开评标程序、确定中标人、合同签订等环节的,以及涉及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4大交易主体的9方面121条负面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及典型案例,对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中心负责人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服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强调《负面清单》不仅能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还能进一步提高各行政监管部门监管的透明度和执行力,提升监管效能,对优化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培训,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加深了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负面行为清单》的认识理解,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