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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开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助企投标“轻装上阵”

进一步减轻各方交易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开区分中心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市场活力,切实做到惠企利企。

一、落实中小企业惠企政策。按照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济财采〔2022〕18号要求,认真落实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提高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免收保证金等惠企政策,全面为中小企业降费让利。加强惠企政策宣传,积极向采购人宣传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预留要求,科学制定采购需求,合理设置中小企业采购包;督促代理机构落实中小企业行业划分类型、评审价格优惠比例、公告中标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切实保障中小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二、投标保证金差异化缴纳。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济发改公管〔2023〕148号)文件精神,对经开区辖区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和农业农村等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对需要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比例由最高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降为1%,且不得超过规定最高限额。鼓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实施差异化减免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出具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今年以来,为市场主体减免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107.65万元。

     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推行电子保函,全面支持以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允许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依托市中心升级改造的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系统,分节点加快以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动化退付效率。评标结束后,系统自动将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带息退付至其汇款账户。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系统自动带息退付中标候选人中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对招标人同意于合同签订前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系统自动带息退付;对招标人要求于合同签订后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后,系统自动带息退付。2021年以来,累计开具投标保证金保函385笔,保函缴纳金额8607.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