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梁山县水泊东路等五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梁山县水泊东路等五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信息登记
  • 招标公告(文件)
  • 开标
  • 评标
  • 公示
  • 公告
  • 中标通知书
  • 合同

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牵头人(全称)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 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梁山县水泊东路等五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 工程地点:梁山县境内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梁审服投字【2020】224号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水泊东路、交通路、迎宾路、人民中路、工人路等5条道路的道路工程、强弱电下地、雨污管网建设、绿化、路灯、交通等建设工程。

 

6. 工程承包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所在地相关管理规定、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使本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及满足发包人正常使用功能要求所需的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免费保修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工作

设计包括: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甲方要求进行的调整修改并达到施工图深度、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施工期间驻现场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竣工图等为了满足设计需要开展的一切工作。

施工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工程施工与材料、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必要的设备和材料。

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书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整体移交,免费保修等。

7.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整后,合同价款(含税)按照调整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减少。此种情况下,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合同工期

本项目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进度,积极配合发包人顺利通过验收。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日。

计划竣工日期: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勘察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正常施工需要的计深度,经过

 

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符合要求合格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材料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最终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壹亿陆仟伍佰捌拾叁万壹仟元整¥ 165831000.00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伍万零柒佰贰拾肆元整¥ 2450724.00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叁佰叁拾捌万零贰佰柒拾陆元整¥163380276.00元)

(4)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注:⑴本项目最终签约合同价格应以经财政投资评审后的评审价格乘以本次招标活动中中标价格相对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来确定。
⑵合同价格以最终签约合同价为准。

2.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史冉冉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免费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202203  26 日订立九、订立地点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 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订立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