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范、安全、高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中介代理机构在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国家名称、党政机关名称、法律法规名称书写不规范等违反政务公开要求的内容从严审核把关,确保发布信息表述规范、完整、准确,杜绝政治性表述错误、严重错别字或错敏词、非法网站或输入错误等信息出现。
二、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中介代理机构是交易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请务必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认真做好信息上传前的审核把关。即日起,所有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在申请进场交易时一并提交信息发布承诺书,对发布交易信息的程序性、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等作出承诺,一旦出现信息发布错误被通报,自愿接受相应惩罚。各单位在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信息违反通知要求的,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对相关问题在网站予以曝光,并同步推送项目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梁山分中心
2025年2月11日
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发布
承诺书(参考样式)
为落实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发布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平台安全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本人承诺:
在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发布信息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在发布信息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合法、表述准确、格式规范。绝不利用交易服务平台制作、发布、传播含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等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绝不从事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它破坏性程序、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等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在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时确保交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交易主体名称、预算金额、成交金额等内容正确,公告信息发布及时。及时向交易中心报告已发现的危害信息发布安全、网络系统安全的行为。
若发生本承诺书所列行为的,自觉接受梁山县行政监督部门给予的处理。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
中介机构(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