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80000020260200023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曲阜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3、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6年6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六章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产品认证:1、所报价空调必须具有3C认证,否则报价无效。2、节能认证、低碳认证、CRAA、GC每具有一项认证得1.5分,最多得6分。

注:所有证书(盖生产商公章)必须真实有效,可官网可查,后附官网查询截图,证书必须包含所投产品型号/系列,证书投标截止日必须在有效期内。

现均更正为:第六章 评分办法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产品认证:节能认证、低碳认证、CRAA、GC每具有一项认证得1.5分,最多得6分。

注:所有证书(盖生产商公章)必须真实有效,可官网可查,后附官网查询截图,证书必须包含所投产品型号/系列,证书投标截止日必须在有效期内。

文件中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此次发布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6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曲阜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18553700932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舞雩台路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衡和(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俊刚       

电话:17605470071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舞雩台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