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一期项目——鲁国故城遗址博物馆监理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鲁国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一期项目——鲁国故城遗址博物馆监理 | ||||||||||||
项目编号 | E3708810670000214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2-370881-04-01-546420 | ||||||||||
招标人名称 | 曲阜鲁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招标类别:监理 招标范围:鲁国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一期项目——鲁国故城遗址博物馆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 ||||||||||
建设地点 | 曲阜市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曲阜鹏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3楼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山东兴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兴博文化遗产保护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项目总监必须为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6.3 初步评审 6.3.2 判断其投标是否被否决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山东兴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兴博文化遗产保护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博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古典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山东众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建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
企业资质等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2180000.00 | 2190000.00 | 2188000.00 | ||||||||||
质量 | 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
计划工期 | 78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博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古典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注册号 | |||||||||
1 | 郑永利 | 项目总监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37007395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注册号 | |||||||||
1 | 牛平波 | 项目总监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37003734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众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建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注册号 | |||||||||
1 | 李勇 | 项目总监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37021169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3楼。评标于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4时00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3楼306评标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9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徐震,联系电话:18678764318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