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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交通运输局曲阜市共享单车车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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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回复

(项目编号:SDGP370881202102000087)

问题一、标书原内容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实力,供应商具有公安部备案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 建议修改为:综合实力,供应商或其关联公司具有公安部备案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

答复:供应商关联公司具有公安部(或公安机关)备案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不予以认可。供应商具有公安部(或公安机关)备案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得2分。

问题二、标书原内容第二章19:市民下载手机APP或微信及支付宝等小程序可使用,实名注册,免押金,先骑行后付款。骑行用车在任何一个共享电单车站点实现通租通还。建议修改为:市民下载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小程序可使用,实名注册,免押金,先骑行后付款。骑行用车在任何一个共享电单车站点实现通租通还。

答复:原招标文件内容:“市民下载手机APP或微信及支付宝等小程序可使用,实名注册,免押金,先骑行后付款。骑行用车在任何一个共享电单车站点实现通租通还。现澄清为:“市民下载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等均可使用,实名注册,免押金,先骑行后付款。骑行用车在任何一个共享电单车站点实现通租通还”。

本通知一经在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QuFu)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曲阜鹏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10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