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交通运输局曲阜市共享单车车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澄清通知
(项目编号:SDGP370881202102000087)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澄清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自行车租赁和相应服务软件技术开发内容); |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服务机构:“为保证本项目获得方便、及时、快捷的服务,供应商目前在曲阜市行政区域内有常驻服务机构,且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存储场地的得5分;供应商目前在曲阜市行政区域内无常驻服务机构,且无固定办公场所和存储场地,承诺中标后设立的得2.5分。 注:已经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电子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办公场所、存储场地照片扫描件(其中办公场所、存储场地如拥有独立产权,须提供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如为租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承诺中标后设立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需完整清晰表达上述内容)(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为保证本项目获得方便、及时、快捷的服务,供应商目前在曲阜市行政区域内有常驻服务机构,且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存储场地的得5分;供应商目前在曲阜市行政区域内无常驻服务机构,且无固定办公场所和存储场地,承诺中标后设立的得4分。 注:已经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电子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办公场所、存储场地照片扫描件(其中办公场所、存储场地如拥有独立产权,须提供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如为租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承诺中标后设立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需完整清晰表达上述内容)(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3 | 第四章项目说明五、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设备技术要求1共享电单车 (11)车辆应配备电子围栏、蓝牙道钉、RFID识别、90°停车等技术引导用户规范停车 | (11)车辆应具备精准停车技术,配备电子围栏、蓝牙道钉、RFID识别、90°停车等之一技术引导用户规范停车。 |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本通知一经在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QuFu)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曲阜鹏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