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水平,提升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招标代理进场交易行为,近期,中心制定《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中心对代理机构进场交易在代理业务中发生的三十种不当行为及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动态记录,并在中心网站曝光台不定期对外公示公布,同时对代理机构代理业务工作中的积极行为中心予以记录并进行表彰。制定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管理办法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代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部制度,依法依规开展代理业务,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严谨操作,认真践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招标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