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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济宁市发改委、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济发改公管[2022]198号),通知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需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内容包含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估算投资、预计招标时间等,应于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公布。

中心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对《通知》大力开展宣传,积极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宣传讲解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最大限度提高该政策的知晓度。7月22日,圣源文化乡村综合提升项目旧村改造EPC工程项目提前发布招标计划,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该项目是《通知》发布以来,我市首个发布招标计划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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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是我市优化招标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透明度,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信息,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招标投标市场透明度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