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济宁市泗河上游圣水峪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监理) | ||||
项目编号 | E370831066800062300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济宁市泗河上游圣水峪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监理),建设地点位于泗水县圣水峪境内,该项目所涉及范围内准备期、施工期和交工验收及保修期监理服务全部内容 | ||
建设地点 | 泗水县圣水峪境内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9月26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 | / | / | ||
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 |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五地质矿产勘查院) | ||
评标评分 | 91.55 | 78.913 | 75.32 | ||
企业资质等级 |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甲级测绘资质 |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甲级测绘资质 |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甲级测绘资质 | ||
报价(元) | 642000.00 | 646000.00 | 648000.00 | ||
质量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
服务周期 | 2年 | 2年 | 2年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张飞 | 项目总监 |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水工环高级工程师 | DZJL201804065; 鲁160820200118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 | |||||
1 | 臧浩 | 项目总监 |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水工环高级工程师 | DZSGJL202002308; 鲁 210001433200062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五地质矿产勘查院) | |||||
1 | 周红升 | 项目总监 |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水工环高级工程师 | SGJLWL202101819; 鲁 180001433200166 | |
四、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涉及资信标得分情况) | |||||
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 | 项目总监业绩: 1、微山县两城镇鸿运石料厂等五家废弃矿山治理项目监理(二标段) 2、巨野县核桃园镇青龙山废弃矿山残余土石料利用和综合治理监理 企业类似业绩: 1、鄂尔多斯龙山镇-万家寨-薛家湾段黄河西岸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理 2、费县探沂镇跑马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四标段监理 3、泰安市岱岳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监理 4、微山县两城镇鸿运石料厂等五家废弃矿山治理项目监理(一标段) 5、邹城市太平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三期)监理 | ||||
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 | 项目总监业绩:无 企业类似业绩: 1、日照市岚山区 10 处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监理 2、日照市岚山区生态旅游和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解放村集中治理二期地质环境治理设计与监理项目 3、五莲县绿色矿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矿区边坡整治项目监理 4、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镇禅山(贺庄村北)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 5、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镇獐山(贺庄村北)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 | ||||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 | 项目总监业绩: 1、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镇禅山(贺庄村北)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 企业类似业绩: 1、费县探沂镇陈家庄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工程监理 2、费县探沂镇跑马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六标段)项目工程监理 | ||||
五、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评标于2023年9月26日09:20至2023年9月26日11:54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07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宋景东,联系电话:13345174878 | |||||
其他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