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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小型水源增容工程(EPC)一期定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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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水县小型水源增容工程(EPC)一期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泗水县小型水源增容工程(EPC)一期

项目编号

 E370831066800055000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招标人名称

山东泉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及范围

泗水县小型水源增容工程(EPC)一期,主要对泗水县9个镇街内35座小型水库、塘坝、坑塘进行综合整治。主要采取清除底泥,岸坡护砌、绿化、基础设施配套等措施。

设计招标范围:每个项目均需提供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现状影像资料。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阶段的测量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竣工图文件及相关服务工作。

采购施工招标范围:通过蓄水工程库盆扩挖,增加兴利库容,提高雨洪水资源利用率,增强蓄水工程调蓄和供水能力。并针对水库、塘坝以及坑塘存在的问题,选取合理的方案,对其进行维修加固及增加基础设施配套等措施。包含与本项目建安工程相关采购、施工、验收、质保、移交等建设内容。

发包人保留调整设计施工范围的权利,施工和设计单位应服从业主调整和安排。

建设地点

星村镇、苗馆镇、泉林镇、华村镇、高峪镇、泗张镇、济河街道、 金庄镇、杨柳镇9个镇街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日期

2023年03月07日09:00

开标地点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原因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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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定标候选人名称

牵头单位:琼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单位:山东泗诚光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牵头单位:中建华胜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南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等级

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设计费报价(元)

1666000.00

1672000.00

1677000.00

建安下浮率(%)

1.03%

1.12%

1.02%

质量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工期

设计工期:20日历天

施工工期:230日历天

设计工期:20日历天

施工工期:230日历天

设计工期:20日历天

施工工期:230日历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定标候选人名称牵头单位:琼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

证书编号

1

张北方

项目施工负责人

贰级注册建造师

2142015201641370

2

张宇昕

项目设计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173420041

定标候选人名称牵头单位:山东泗诚光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胡亚南

项目施工负责人

贰级注册建造师

2372013202393113

2

汤杰

项目设计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190200033201279

定标候选人名称牵头单位:中建华胜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南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罗明佳

项目施工负责人

贰级注册建造师

2512017201809882

2

刘鹏

项目设计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190100033201256

四、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评标于2023年03月07日09:30至2023年03月07日15:0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公示说明

/

公示起止时间

2023年03月07日-2023年03月10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答复期限

应当在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张娟,联系电话:17753724167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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