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湖新区城市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太白湖新区排水防涝和燃气设 施提升改造项目-至圣路、民华路)
施工(合并招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太白湖新区城市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太白湖新区排水防涝和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至圣路、民华路)施工(合并招标) |
|||||||
项目编号 |
E3708010374005916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8-370892-04-01-183405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至圣路(运河路至河都路)长500米,红线宽30米;民华路(济宁大道至圣贤路)长510米,红线宽20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并配套完善排水管网、交通标识等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建设地点 |
济宁太白湖新区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晟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5年8月14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 |
/ |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鸿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仁诚建安有限公司 |
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22502864.26 |
23041114.04 |
22988290.37 |
22790293.85 |
22917266.13 |
|||
措施费报价(元) |
1084524.92 |
1101890.31 |
1112753.66 |
1096945.22 |
1079514.83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
工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同意 |
完全同意 |
完全同意 |
完全同意 |
完全同意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李昊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 |
黑2232020202115256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张振环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证 |
鲁1372014201608092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鸿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胡名洋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 |
鲁2372016202269782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仁诚建安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廉存芳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证 |
鲁1372020202101857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邢敏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 |
鲁2372019202239069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2025年8月14日9:30至2025年8月14日12:3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异地)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19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常科长 ,联系电话:18660753395 |
||||||||
其他事项 |
无 |